2013-07-16 01:01:08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宋戈 李映泉
每經記者 宋戈 李映泉
輝煌科技(002296,收盤價15.60元)的高管又攤上事兒了。
2011年6月,輝煌科技發布重組停牌公告,而在公告前6個月內,數名高管攜手提前買入股票布局,引得河南證監局在當年10月對其發出警示函。不到兩年之后,即2012年業績預告前10天,輝煌科技又有兩位高管聯合減持公司股份,套現逾3800萬元,深交所對此發出通報批評。短短兩年間,輝煌科技高管因買賣自己股份已被兩度“點名”。
窗口期套現超3800萬
近日,深交所公布了《關于對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胡江平、李翀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
這則通報批評的起因是,2013年2月27日,輝煌科技披露了2012年的業績快報。然而就在披露前7天,2月20日輝煌科技副總經理胡江平、監事李翀分別賣出公司股票200萬股和60萬股,涉及金額分別為2954萬元和886.2萬元,合計達到3840.2萬元。
深交所經查明情況后認為,胡江平、李翀分別作為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監事,在公司業績快報公告披露前十日內賣出公司股票,且沒有提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公司董事會秘書,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規定。深交所考慮到當事人事后積極整改,已主動按成交金額的10%上繳公司,決定對兩人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并向社會公布。
按成交額估算,輝煌科技兩位高管合計將上繳約384萬元予上市公司。
重組前違規買入股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輝煌科技已不是第一次因為高管買賣股票被點名。早在2011年10月,公司就收過河南證監局出示的警示函。
2011年6月29日,輝煌科技發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停牌公告,宣布自2011年6月28日開市起停牌。
深交所網站顯示,輝煌科技監事黃繼軍、高管杜旭升、副總經理在停牌前半年內曾聯手增持公司股份。其中,黃繼軍分別于1月12日、3月24日、3月25日購入3.3萬股、3.4萬股和2.01萬股。而到2011年5月,輝煌科技總工程師杜旭升和副總經理于輝也買入自家股份。杜旭升于5月24日、25日分別買入7.42萬股和6.46萬股,于輝則在5月24日買入8.59萬股。根據當時公布的成交均價估算,上述高管買入金額接近1000萬元之巨。
此舉引得證監局關注。當年10月11日,輝煌科技收到證監會河南監管局的警示函。證監局指出輝煌科技存在重大信息形成與傳遞過程不留痕、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報備不及時、不準確的問題。此外,對公司部分高管6個月內買入公司股票調查時,還發現有虛假陳述行為。
河南證監局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內幕信息管理的相關規定以及《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辦法》,提醒輝煌科技對上述問題高度重視,并及時整改。河南證監局同時對公司董事長、董秘進行監管談話,責令公司董事長、相關高管參加轄區組織的董監高人員培訓,并記入誠信檔案。
律師:屢教不改應重罰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遠忠律師指出,不論是窗口期的減持還是重組前的增持,輝煌科技都涉嫌內幕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輝煌科技高管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兩度在 “敏感期”時操作公司股票。對此張遠忠表示,對于高管違規增減持的行為,如果屢犯不止,監管部門應當加大處罰力度。
上海杰賽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也認為,不管是之前的重組還是“窗口期”減持,公司高管作為內幕信息知情人,都涉嫌內幕交易。
王智斌還指出,如果輝煌科技高管本次交易行為被判定為內幕交易,并且公司在歷史上也因內幕交易曾被警示,證監會在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安排時,應當會考慮其過往的違規經歷,作為加重處罰的一個依據。
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輝煌科技方面,證代韓瑞僅表示:“因為這些高管是個人持股,他們的操作原因公司并不了解,更多請參考公司6月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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