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3-04-26 08:50:26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董事長楊曉嘉日前表示,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的條件已具備,所有國家級高新區內的企業有望逐步納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服務范圍。
今年3月以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全面啟動市場培育,近期公司有關負責人密集調研各地高新園區。公司董事長楊曉嘉在調研期間表示,就目前而言,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的條件已具備,所有國家級高新區內的企業有望逐步納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服務范圍。下一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將加快完善公眾公司監管服務體系和市場的監管運行體系;加強與地方政府、園區的溝通合作,深入挖掘優秀企業資源,提高掛牌公司質量,促進掛牌公司規范運營;探索建立與交易所市場的有機聯系和協調發展機制,完善市場功能定位,增強市場吸引力。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總經理謝庚曾表示,公司正按照“可把握、可舉證、可識別”的原則細化掛牌準入標準和公司監管要求,進一步完善以信息披露監管為核心的自律監管制度;多管齊下改善場外市場流動性;通過差異化的制度安排,有針對性地對特定市場主體提供投融資服務。
上海、天津、浙江、廣東等地正在拓展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有業內人士建議,場外市場企業可實現“兩地掛牌”或“便捷轉板”。對此,業內專家表示,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公開轉讓市場,是覆蓋全國的證券交易場所,其掛牌公司是經證監會核準的公眾公司,而各區域股權交易市場是非公開市場,其掛牌公司是非上市非公眾公司,應嚴格執行“非公眾、非標準、非連續”以及股東人數不超過200人的要求。二者在法律基礎、監管模式、市場定位等方面均有較大區別,“兩地掛牌”不可行。
至于轉板,專家表示,如果區域市場掛牌企業達到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準入標準,可申請到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企業轉板同樣須履行必要的審核程序,兩個市場間不存在“轉板便捷通道”。“轉板”涉及企業的首次“公眾化”,因此還需證監會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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