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3-04-25 17:53:55
每經記者 徐超 發自浙江
4月25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浙江省工商局獲悉,浙江專門出臺新政,通過明確浙商回歸項目在準入門檻、跟蹤服務、組建集團、投資形式、品牌保護、金融支持、發展空間等方面獲得政策保障,以吸引浙商回歸浙江投資。
浙江省工商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為了鼓勵浙商回歸、引進重大項目企業、組建集團,浙江工商放寬集團公司登記限制條件。母公司注冊資本從5000萬元放寬到3000萬元,子公司數量從5個放寬到3個,母子公司合并注冊資本從1億元放寬到6000萬元。其中,屬于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現代服務業的,還可以按照《關于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浙工商企〔2011〕6號),母公司注冊資本放寬到1000萬元,子公司數量放寬到3個,母子公司合并注冊資本放寬到3000萬元。
在吸引浙商投資浙江實體經濟上,支持發展股權投資、融資租賃、資本管理、金融服務外包等新型資本投資與管理企業,搭建更為廣闊的資本流動平臺。《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相關政策特別提到,浙江省工商局經商浙江省海洋漁業局,允許海域使用權出資公司政策在舟山試點基礎上擴大到全省,以盤活海洋要素資源,支持海洋經濟發展。
為了培育浙商品牌,浙江省工商局還將大力扶持和推薦回歸浙商申報馳名商標,重點培育和認定省著名商標、省知名商號。比如浙江省著名商標要求商標連續使用滿三年,回歸浙商的商標在省內和省外的使用時間可以連續計算;再如外省授予的省級高新技術企業或專利示范企業可以享受浙江省同等待遇,年銷售額指標從1億元放寬到5000萬元。浙江省工商局還將重點保護回歸的馳名商標、省(含外省)著名商標企業,其品牌權利受到侵害的,將予以重點督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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