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6 01:15:21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唐強
每經記者 唐強
2012年,國內嬰幼兒食品的龍頭企業——貝因美(002570,收盤價38.61元),營業收入超過53億元,并擬推出10轉5派5.8元的高送轉方案。
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2012年貝因美研發支出為1.49億元,占營業收入的2.79%,且同比下降9%。其實,2011年貝因美就曾因最近三年會計年度的研發費用占銷售總額的比例低于3%,而被要求補繳近9000萬元優惠稅款。事發后,已不具高新資質的貝因美,均未再公告提出申請意向。
如今,貝因美研發投入又低于申請標準,高新之路似乎變得更加遙遠。
研發費用同比降9%
在等待許久后,貝因美今日終于披露了2012年年報,公司全年實現營收53.54億元,同比增13.28%;凈利潤為5.09億元,同比增16.59%。
近年來,由于負面消息層出不窮,國內嬰幼兒食品的安全性一直被社會輿論強勢關注。在此背景之下,貝因美年報承諾,公司繼續投入研發機構的建設,提升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價值。
但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卻發現,2012年貝因美研發支出為1.49億元,占營業收入的2.79%,占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的4.40%。而根據此前公告資料顯示,貝因美在2011年的研發投入達1.63億元,占營收比例為3.45%。
如此看來,貝因美在研發方面的費用投入,非但沒有增加,反而同比下降9%。
多年內恐難再申請高薪資質
對于企業而言,一旦認定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企業就可享受大幅稅收優惠,凈利潤平添10%。早在2008年,貝因美就已申請獲得高新資質,但2011年卻因申請條件不符,而被稅務部門強行要求補繳近9000萬元的優惠稅款。
實際上,在科研方面的費用投入,一直是衡量一個企業能否申請高新資質的重要標準。按照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8年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最近三年會計年度的研發費用占銷售總額的比例不得低于3%。
貝因美之所以曝出補稅風波,就是因未能達到此項要求的門檻。當年,審計署給出的判罰理由指出,貝因美在2008年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時,前3年實際投入的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重只有0.65%,且申報的發明專利與其主要產品核心技術不直接相關。
目前,貝因美已不再具備高新資質,企業所得稅率將按25%的標準執行,對于普通投資者而言,應該十分希望公司繼續申請該資質。但“補稅門”爆發至今,貝因美均未提出過,是否將參與高新資質復審,或是重新申請的意向。如今,貝因美對研發方面的費用投入又低于了3%的標準,似乎已有舍棄高新資質的意味。
需要注意的是,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薛洪增律師還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在申請認定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有偷、騙稅等行為,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等情況的高新技術企業,應該被取消其高新資質。
同時,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認定機構在5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認定申請。如果貝因美2008年的高新技術資質,因上述情況被取消,那么該公司自2011年起5年時間內將不會取得新的高新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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