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3-03-13 07:43:07
每經記者 胡廷鴻 發自深圳
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一向以大膽創新,先行先試著稱的廣東省,再次走在了全國的前列。
3月11日,廣東省政府公開發布了《廣東省城鎮化發展“十二五”規劃》,該規劃表示將加快推進廣東省城鎮化建設,全省城鎮化率每年以0.8%的速度遞增,到2015年城鎮化率達到70%。
除此之外,該規劃明確“建立轉戶農民權益保障機制,允許轉戶農民在自愿基礎上通過市場流轉方式出讓承包地、房屋、合規面積的宅基地并獲得財產收益”。
允許轉戶農民轉讓房屋和宅基地的表述,引起外界關注,這是廣東省第一次用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確農村土地可允許自由流轉。
對此,專家解讀稱,盡管這只是一個原則性表示,沒有細則,但廣東省在農村土地流轉,農民獲得土地收益方面的改革步伐“相當大膽”,在國內尚屬首次,是對土地制度的大突破,其意義影響深遠。
廣東城鎮化規劃出臺 2015年鎮化率將達70%
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優化城鎮化布局和形態,不斷提升城鎮化的質量和水平。
圍繞國務院提出的“城鎮化發展”和“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兩個方向,廣東省政府率先在全國出臺了城鎮化發展的“十二五”規劃。
作為全國城鎮化發展水平位居前列的廣東省,截至2010年底,全廣東省常住人口達10440.94萬人,城鎮化率(即城鎮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達66.2%,比“十五”期末提高了5.5個百分點。
為了進一步推進城鎮化發展,《廣東省城鎮化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
全省城鎮化率每年將提高0.8個百分點左右,2015年達70%,繼續穩居全國前列。
此外,廣東省也是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地區,但異地務工人員分享城鎮化成果程度偏低。
《廣東省城鎮化發展“十二五”規劃》稱,受戶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因素影響,大量異地務工人員未能隨著城鎮化進程融入當地社會,無法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削弱了他們對所在城鎮的歸屬感與認同感,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社會和諧發展。
為此,廣東省將繼續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逐步降低城鎮在就業、教育、社保等方面的準入門檻,以縣(市)城區、中心鎮為重點,切實加大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力度。
“現在城市存在人口回流現象,很多城市人口沒有轉戶享受不到城市待遇,這個政策對于城市人口穩定有幫助。”對此,深圳房地產內參總經理尹香武稱。
廣東率先“第四次土地改革” 農村土地流轉首次列入發展規劃
城鎮化是一項系統工程。有人擔心,僅僅簡單地采取戶籍制度改革,將農民身份轉化為城市居民,并不能有效農民進城后的就業和收入問題。
至少在城鎮化和農民土地房屋處理上,具有邏輯關聯性。一方面,推進城鎮化需要打破城鄉二元分化的戶籍制度,另一方面,也需要增加轉戶農民進城后的收入,而農民財產性收入的最大來源則是轉戶農民在農村的耕地和宅基地。
“以前我們講城鎮化都是半城鎮化,農村人在城里生活居住,但是農村還有土地房屋,資產轉移不過來。過去很多人擔心農民把地賣了,回不去怎么辦,這是很大的擔憂。” 深圳市規劃國土發展研究中心土地改革研究組長趙新平認為。
眼下,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成為制度性改革的重點方向,而如何創造條件為民增收,成為制度設計的重要方面。
在《廣東省城鎮化發展“十二五”規劃》中,廣東省明確稱,加快異地務工人員入戶城鎮配套制度改革,完善異地務工人員子女教育、住房保障、農村宅基地和承包土地處置、城鄉社會保險制度銜接等方面的具體配套政策,建立轉戶農民權益保障機制,允許轉戶農民在自愿基礎上通過市場流轉方式出讓承包地、房屋、合規面積的宅基地并獲得財產收益,解除農村勞動力進城落戶的后顧之憂。
一石激起千層浪。有關允許轉戶農民可自愿流轉土地、房屋和宅基地的表述,引起業界和專家的深入解讀和討論。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旅游與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宋丁稱,“這個提法相當超前和大膽,在國內還沒有”。
趙新平則對廣東省的做法表示贊同,他認為農村原來沒有土地兼并買賣,土地流轉不起來,這是一個非常大的突破。
然而,對于農村土地自由流轉的討論由來已久,但值得注意的是,全國其它省份并未明確相關政策,廣東省走在前列。
實際上,與城市正常的土地、商品房交易市場相對應,在廣州、深圳、東莞等地區,興起了一種地下交易黑市。“農民私下簽約買賣房屋,事實上已經形成,市場大到無法取締,無法取締還不如承認它”,尹香武認為,廣東省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明確農民可自由流轉土地,實際上是再一次土地改革。
尹香武稱,如果說解放初期的土地公有化是第一次土地改革、改革開放以后的使用權出讓和土地承包制是第二次土地改革、征用農地城市化是第三次土地改革,那么廣東省允許轉戶農民可自愿通過市場流轉方式出讓承包地、房屋和宅基地就是第四次土地改革。
農村土地自由流轉釋放供應 將影響房地產市場
盡管如此,廣東省允許農民自由流轉土地依舊停在概念層面,具體措施仍未明確。
但對于廣東省明確轉戶農民可自由土地房屋流轉,趙新平分析稱,“目前沒有細則,只是一個原則性的表述,下一步就是落實具體細則的問題。”
但《廣東省城鎮化發展“十二五”規劃》的表述中,并沒有明確轉戶農民承包地、房屋和宅基地可自愿流轉的范圍。
對此,趙新平擔憂:“允許農民賣房可以,但是如果城里人去買,并改造建成別墅就麻煩了。這其實有一些風險在里面。”
趙新平稱,理論上鼓勵農民從農村脫離出來,讓他把該拿的資產拿走,這個方向是對的。而城鎮化以后,農村建設用地規模應該減下來。如果城里人去購買轉戶農民的宅基地建別墅,將使得農村的建設用地量減不下來。“就變成中國式的美國郊區發展道路。”
因此,趙新平認為,這個市場應該怎么建立是一個很大問題,而現在只是一個理念,后續政策如何考慮還有很多問題。
對于允許轉戶農民自愿流轉土地、房屋和宅基地,從房地產市場的角度分析顯得更為樂觀。他認為,原本農村“呆滯”的土地變成了可流轉的資產,原來貧窮的農民瞬間可以擁有數百萬資產,要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就沒有問題。
而另一方面,農村土地和房屋可自由流轉,也擴大房地產市場土地和房屋供應量,釋放了新增供應,使得房地產市場體量增加。“釋放出來以后,房價也會得到控制,這種力量是市場的力量。”尹香武認為。
眼下,廣東省關于農村土地自由流轉的改革實踐只是邁出了第一步,后續具體政策仍然需要智慧的設計。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