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3-02-07 09:56:11
每經記者 徐超 發自浙江杭州
綠城2009年10月花費29.1億元在杭州市中心拍下的“地王”,一直處于一場產權官司中。地塊原出讓方、原杭州老牌絲綢國企喜得寶集團,被指侵吞居民私人宅地占為己有,再連同企業自有地塊一并出讓獲利,而原私人宅地產權所有者卻未獲分文賠償,因此其一紙訴狀把喜得寶告上法庭。而對于出讓的地塊還牽涉產權糾紛,綠城方面表示并不知情。
祖上老宅的產權官司
2009年10月10日,綠城以29.1億元的總價拍得杭州市中心“喜得寶”地塊,折合樓面價20963元/平方米。根據當時的出讓公告,“喜得寶”地塊住宅部分面積32659平米,商業用地部分面積11843平米,出讓起價154683萬元,住宅部分折合樓面價12267元/平米。這塊地,是原喜得寶集團的廠區和職工宿舍。涉及產權官司的就是喜得寶這塊賣掉的地,被指包含了一塊并不屬于其產權的私人宅地,并且還拆除了宅地上的老宅。
位于杭州市下城區永康巷28號的老宅及所屬地塊,杭州市民張建中稱其是產權繼承人。根據張建中提供的資料顯示,這套自留房屋占地0.76畝,原產權所有者是其祖母朱素貞,上世紀80年代,張家人還在為老宅繳納房地產稅。“因歷史原因,喜得寶公司就侵占了我們的房子和地,直到后來賣掉。”張建中說,當時喜得寶公司的前身是杭州漂染廠。
2005年,喜得寶公司地塊被杭州市國土局土地儲備中心收儲,后被綠城競得,成為當時的“地王”,但張建中卻未獲得分文補償。于是以張建中為主的朱素貞后人,以喜得寶侵權為由告上法庭。
終審裁決后案件回到起點
喜得寶方面應訴稱,1983年,杭州漂染廠經審批與杭州市下城區房管所簽訂征地合同,合同中確定永康巷28號屬于下城房管所產權所有,下城房管所同意經過補償相應房屋作為對價后,杭州漂染廠征用上述房屋宅基地,因而不存在房屋產權糾紛。
對此,張建中提供一系列證據以證明永康巷28號是私有宅地,喜得寶把私人土地連同企業所有土地一起出讓,明顯是侵權行為。但法院一審、二審,均認可了喜得寶公司的說法,駁回了張建中方面的訴求。2012年11月,浙江省高院通過再審最終裁定:確定永康巷28號宅屋系張建中家族所有,同時撤銷了上述一審、二審判決。
在張建中方面看來,浙江省高院的裁決是自己在這場糾紛中的第一次勝利,但離自己想要的結果還很遙遠,且過程依舊復雜。“我們向杭州房管局申請當初喜得寶和下城房管所簽訂的征地合同內容,結果房管局答復稱屬于涉及商業秘密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張建中感到不可思議。而記者獲得的喜得寶方面提供的證據顯示,喜得寶并不想牽涉到案件中,并且向杭州工投集團打報告要求移交該案件,但杭州市政府辦公廳召集了規劃、國土、法治、房管等部門開會研究后確定,還是由喜得寶做好應訴工作,待浙江省高院終審后,杭州市政府再做商議。
張建中的代理人、浙江吳山律師事務所律師鄭關軍表示,浙江省高院撤銷了一審、二審,也駁回了原告方的其他訴訟請求,整個案件等于又回到起點,重新找對象起訴。“這個案子不復雜,但案情特別復雜。”鄭關軍律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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