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11-27 09:18:41
每經實習記者 李彪
環保部11月26日公示稱,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該部擬對秦山核電廠廠區防洪防水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批復決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從今年8月份以來,我國核電企業的環評審批工作明顯加快,每月至少存在一個核電項目獲得環保部的環評審批。
落實核安全規劃
此次通過環評的是秦山核電一期北側海堤和秦山核電一期的西北側的老滬杭公路的秦山核電廠廠區防洪防水淹項目,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秦山核電一期海堤加高;老滬杭公路擋水工程;增設保護區安全相關廠房防水淹措施及相關工程。
環保部在“2012年11月26日擬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指出,該項目建成后無污染,施工期間主要的環境影響因素有:揚塵、廢氣、廢水、噪聲、工程棄土、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擬采取的環保措施有:遮蓋、圍擋、灑水、采用清潔燃油、沉淀池處理、設置屏障、選擇低噪音設備、工程棄土回填、垃圾運至指定地點、生活污水處理達標后排放等。采取上述措施,對環境影響是可接受的。
今年10月,國務院批準《核安全“十二五”規劃》要求,2013年底前,則要求各核電廠在對可能遭遇水淹情況評估后,落實防水淹措施,完成秦山核電廠的防洪改造工程。完成沿海核電廠地震、海嘯影響的復核、評估及必要的改造等。此次環評正是標明該規劃正在逐步落實。
核電環評更加嚴格
自從日本福田核電站之后,國際社會對于發展核電更加謹慎,我國也暫停了核電項目。今年以來,隨著經濟對于能源的需要量越來越大,國家對于環境污染狀況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傳統的火力發電受到一定的制約,我國一度暫停的核電項目也已穩步推廣。
上個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討論并通過《核電安全規劃(2011-2020年)》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會議明確,“十二五”時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
9月以來,環保部網站披露的信息顯示,環保部已同意上海電氣核電設備有限公司、中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熟華新特殊鋼有限公司等公司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許可證信息變更。
另外,8月,寧德核電廠一、二號機組項目(首次裝料階段環境影響報告書),9月,嶺澳核電站一、二號機組十八個月燃料循環項目、秦山第二核電廠一、二號機組長燃料循環項目,10月,紅沿河核電廠一、二號機組項目(首次裝料階段環境影響報告書),11月23日,田灣核電廠3、4機組工程項目(選址階段)等環境影響報告書均作出批復決定。
核電項目環評密集通過,明顯釋放出了重啟核電項目的信號,但是對于各地核電項目的環評審核工作也越來越嚴格,核電企業環評的自律性也不斷提高。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秘書長、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吳鐘湖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核電項目的環評工作比以前更加嚴格,但是對于核電發展沒有太大影響,現在還沒有出現環評很差和沒有通過的核電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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