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08-09 22:57:49
西安市政府新聞辦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西安市政府并沒有明確表明要限購。
每經網8月9日西安電 張靜 每經記者 劉林鵬 發自西安
一石激起千層浪。
8月2日,西安市政府發布《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該《意見稿》指出,西安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對機動車實行總量控制和制定車輛限行措施。
按照上述《意見稿》所稱,西安有望成為繼北京、上海、貴陽、廣州后,國內第五個限制機動車銷售的城市。
然而,短短六天后,發布《意見稿》的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卻于8月8號正式辟謠,下發內部文件稱政府將不會采取任何限購政策,并取消原定于本周五的聽證會。
從發布“限購”到“辟謠”,短短數天,西安市政府態度的轉變頗具戲劇性。
當地媒體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西安市汽車限購令發布后,由于社會反響過于激烈,給政府造成很大壓力,政府有關部門已通知媒體,不要繼續跟進此事,一些媒體已刪除了關于此的稿件,“因此我們推測,限購令短時間內可能會實行了。”
就上述取消限購一事,記者向西安市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辦求證,法規處一位工作人員則對此表示十分疑惑,“我們都不知道我們還下發了內部文件,要取消限購令,這個消息不知是從哪來的。”
該工作人員頗顯無奈的表示,媒體對于此有誤讀,《意見稿》不是規定要限購,而是約定在什么樣的情況下由誰去做這樣的事情,這是程序的約定和授權。“很多人都誤讀了,西安現在要限購,認真讀一下條例,其實并不是這樣的。”
“《意見稿》中的規定其實和國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一樣,是有這樣的規定。”上述工作人員進一步稱。不過,對于正式的回應內容,該工作人員表示,按要求統一由西安市政府新聞辦接待采訪。
而上述工作人員所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記者注意到,其第三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西安市政府新聞辦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亦表示,西安市政府并沒有明確表明要限購,媒體《意見稿》的內容有誤讀。
“政府只是針對緩堵發布《意見稿》向公眾征求意見,就沒有表明又要對車輛限購,《意見稿》中內容并非政府對于汽車限購的政策發布,更不是行動。網上有關取消限購的消息,我很納悶,政府就沒有說要限購,何來的取消限購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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