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2-07-30 08:51:36
“難以為繼!”有投資者毫不留情地評價了這個管理著2萬多億資產的公募基金行業。
這個曾經在大牛市匯集了中國千千萬萬投資者財富翻番夢想的行業,這些年來,承載得更多的確是質疑與批判。
正所謂“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
在持有人高調的奮力吶喊與低調的悄悄離場之間,一場可能打破現有生存法則的費率變革正在醞釀,卻也正當其時。
本報記者 涂艷
方案或很快問世
有關基金“旱澇保收”的爭議從未停止,而關于管理費該怎么收的探討也一直在繼續。就在今年,行業內傳出有公司正在研發基金浮動費率的相關產品方案,劍指一成不變的基金管理費。
然而,就在市場熱議與關注的同時,媒體傳出證監會就基金費率改革專門組織行業調研的聲音,一場自上而下的改革及時到來。
“有包括上海和北京的不止一兩家公司之前就報過浮動管理費基金的創新產品方案,但是證監會一直未顯示受理情況,現在分析行業組織調研形成更加統一的意見可能正是擱置的原因。”北京一家已經上報過方案的基金公司市場總監告訴記者。
此后記者了解,目前剛剛成立的基金業協會正代表監管部門牽頭此次費率改革,7月上旬及此前曾不止一次召集北、上、深的基金公司集中討論調研,目前方案或以初步形成。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初步方案肯定有了,但是第幾稿還真的很難說。”
按照程序,一般證監會和協會組織調研后,會先形成一份征求意見稿,經過多次修改后最終成文下發給行業各家公司征求意見。
“進程的快慢更要看調研的結果和具體內容,最終會涉及的方面是否全部包括管理費、托管費和交易費用也很難說,或許涵蓋的內容也會更多。”據他透露,征求意見到最終推出的過程可能還尚需幾月,但也不排除很快推出的可能。
其實,就在今年,發起式基金的迅速問世已經是個先例,而今天正好是國內首只上報、首只獲批的發起式基金——天弘債券發起式基金首發的日子。據推算,從發起式基金業內征求意見到原有規則的修改,再到產品的申報到發行,期間過程不過半年。
而不容置疑的是,在行業醞釀改革的同時,基金公司的創新腳步總是走在了前面。據了解,目前國內超過半數的基金公司其實在內部都已經研發過不止一種有關浮動管理費的產品方案。
“其實產品跟以前沒有本質區別,關鍵是浮動費率產品的業績基準怎么設置、上下浮動的范圍多少,所以公司都會根據自己的成本核算,設計了幾套方案備用。”一位銀行系基金公司戰略發展部人士透露,很有可能最終行業的意見出臺后,各家公司要重新設計方案。
重拾的“美好”
每逢市場不佳時,關于基金公司“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把虧錢”卻照收管理費的爭論就一浪高過一浪。然而,浮動管理費這類在投資者看著異常美好的大膽嘗試其實早有雛形。
據了解,此前包括大成、博時和海富通在內的幾家公司都在產品上或多或少地見到了浮動管理費的影子。
2005年,作為創新封閉式基金發行的大成優選引入了業績報酬和風險準備金兩項特殊條款。即當基金凈值增長率超過基準可提取業績報;同時基金管理人每月從已提取的上一月基金管理費中計提10%作為業績風險準備金,用于在凈值增長率低于業績比較基準增長率超過5%時彌補持有人損失。
而博時價值增長(050001,基金吧)、博時價值增長二號和海富通收益增長(519003,基金吧)3只基金都曾規定低于業績基準停收管理費。
時過境遷,而關于基金管理費率的討論如今迎來了監管機構全面改革的正面回應。中國基金業協會會長孫杰日前更是表示,公募基金收取管理費機制是基金行業初創時參照國際經驗形成的,目前正認真考慮投資者訴求,進行一系列探索和試驗,推動符合國情的市場化收費機制,努力降低市場成本。
事實上,建立合理的業績比較基準是實行浮動費率的核心,同時對稱浮動的上下臨界點也正是技術的關鍵構成,而此次監管層首次明確提出支點式浮動費率改革的核心也在于此。
記者從幾家有過類似方案的公司了解到,采用絕對收益線為業績基準的公司鮮見,多數公司采用的是目前的某指數、存款利率和國債收益率等標準的混合體。而在國外,還存在將前期業績高點作為業績提前基準的產品,但實際上對基金公司應變市場轉化時的投資能力和倉位把控存在很大挑戰。
“國內基金業的現狀是重視排名不重視業績基準,尚無統一規范確定業績基準制定的合理性。”晨星(中國)研究中心張潔對此表示。
而業內人士認為,從公募基金的特性來說,浮動管理費推出的初始就決定了其非主流的地位,而其更大的意義在于通過允許不同收費模式的競爭,加劇基金公司之間的競爭,從而用市場化的方式來促進基金公司達到更好的業績。
上海證券首席基金分析師代宏坤認為,建議從市場化的角度推進費率改革,讓管理費率在基金公司的相互競爭中有所下降。
有市場就必然存在競爭,而在越來越多基金公司走差異化發展的現實情況下,推出浮動管理費產品或許不能再說是基金的無奈之選了。
“目前基金行業的聲譽下降,很多投資者談基色變。通過費率的市場化競爭條件基金公司的費率結構,也使得公司更加關注投資者的利益,也至少為化解行業的道德風險出一份力。”一家小型基金公司的副總認為。
而工行資產托管部副總經理肖婉如更是認為,對于浮動利率產品而言,隨著《基金法》的修改和產品的創新以及基金投資大環境的變化,未來基金產品的費率結構將打破現有的單一收費模式,逐步實現費率結構的多樣化,隨著不同的產品不同的收費結構出現,會有新的收費方式出現,整體來講,在保護投資利益的前提下,費率有下降的趨勢。
“非主流”的憂慮
從國外的現狀和將來國內的發展來看,公募基金在收費水平上很難實現與專戶、陽光私募等非公募基金提取超額業績管理費的模式齊平。也就是說,這場費率的改革必然是一段“非主流”融入市場化的故事。
從國外情況來看,美國共同基金中僅有不超過5%的基金采用的是浮動管理費的模式,而采取“業績費”的更多來自針對合格投資人的私募及對沖基金。而這在專業人士看來,是共同基金長期發展“自然選擇”的過程。
也正因為如此,從一開始,來自對“非主流”的質疑聲從未停止。
“對于基金公司而言,管理費用是其主營業務收入,因此基金公司顯然會傾向固定費率帶來的較穩定的預期現金流模式。此外,基礎市場必然伴隨著牛熊市交替,當市場行情不濟的情況下,浮動費率勢必引起管理費收入進一步縮水,給公司經營帶來壓力。尤其對于小規模或者剛起步的基金公司來說無疑雪上加霜。”張潔分析。
記者以100億元公募資產管理規模、公司實際自有資金僅1個億樂觀估算,如果平均少收0.2%的管理費,意味著一年少收2000萬元,占到公司自有資金的五分之一。而對于不少注冊資本僅為1-2億元,實際上多年虧損只剩下幾千萬元的小基金公司而言,少收管理費或許直接可令其關門大吉。
國內管理費一直以股票型1.5%、債券型0.6%和指數型0.5%的標準運作,而事實上,國內基金的管理費早有下調空間。但實際上,基金公司由于受到渠道“盤剝”,最終入手的管理費平均僅不到五成,高昂的尾隨傭金和渠道維護費用令基金公司一直抱怨為他人做嫁衣。
而令基金公司更加為難的是,目前以股票型基金為例,倉位要保持在60%以上,為此有基金公司表示,當市場遭遇系統性風險的時候,基金凈值自然會下降,但這并不能全部歸因于基金公司的管理能力。如果要調整費率是否首先要考慮調整各類基金對倉位的硬性要求。
而更有憂慮者認為,浮動管理費收費方式復雜,投資者在熊市時的感覺良好可能只是看上去很美,如果真的對稱浮動可能長期以來讓投資者支付的成本更高。
富達國際亞洲區(除日本)個人投資業務總監李錦榮建議:“一方面可能會增加客戶的成本,需要設置一個上限進行管理費“封頂”,讓投資者在選擇這類基金時做到成本可控。另外,在國外也確實存在過基金管理人為了博取更高的管理費收入而采取頻繁換手的激進投資策略,因此這也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對此,代宏坤建議,可以通過部分基金公司的實踐來檢驗這一模式的效果,但不建議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要把是否采納“浮動費率”的決策權交給基金公司。同時,要加強對采取此類費率模式基金的監管。對基金公司制定的業績基準、業績測算時間長度、信息披露透明度等方面加強監管。
與渠道博弈在所難免
此次基金費率的改革除了管理費的浮動外,托管費和交易傭金兩大費用也早已被監管機構列入改革的焦點。然而不可避免的是,這兩塊費用分別針對的將是強大的銀行和多年的“好友”券商。
“如果真的全部大改大降,首先過不去的可能就是銀行這道坎。”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的總經理助理私底下透露。
根據現有情況,普通股票型基金托管費為0.2%,其他基金在0.15%左右。而根據統計,2007年至2011年度,基金行業支付的托管費用總額分別為48.6億元,55.2億元,52.4億元,55.1億元和55.1億元,大致都在50億元上下浮動,并沒有增加和降低的趨勢。
也就是說,如果托管費用降低四分之一,銀行的整體托管收入就將降低12.5億元。
但是欣喜的是,目前在行業中已經出現了首降托管費的先例。根據基金合同,包括匯添富、華安基金在內的多只短期理財型基金的托管費用已經降至萬分之八,是此前的至少一半。
對此記者采訪工行資產托管部副總經理肖婉如。她表示:“在現在市場大環境低迷,證券市場尤其是股票市場弱市震蕩,基金賺錢效應持續減弱的背景下,圍繞客戶利益至上,工行將積極支持和配合費率調整相關改革,我們在這方面也通過實際行動表明了我們的態度。”
她同時分析,國內銀行的托管職責相較于國外有較大區別,國內初始費率雖然較高,但是采取的是“打包收費”,即所有費用一次性收取,后續的增值服務和個性化服務均免費,這是費率結構的差異。
“其次,國內當前的托管費實際上包含了向受托人授信的費用,就是要為投資人利益做監督,要擔當一定的法律責任和投資人代理人的角色,這也是國外托管機構所不具備的。”肖婉如補充道。
對此,有業內人士分析,目前基金公司與銀行的博弈還主要集中在銷售費用即尾隨傭金上,很多公司不但沒有太多議價的主動權,很可能還排不上檔期,更別提與其在托管費上討價還價。
而對于交易傭金,上證資訊同樣有數據統計顯示,從2007年至2011年的5年間,基金支出的交易費用平均每年為146億元,其中2007年最高達244.7億元,最低為2011年的90.9億元。
也正是因為長期以來的交易傭金維持在萬分之八到千分之一之間,遠高于部分散戶的交易成本,基金的交易傭金飽受詬病。而除此之外,國內基金換手率非常高,有機構統計發現,由此帶來的交易成本每年約在1%左右。
“眾所周知,券商作為基金的賣方研究支持和部分渠道力量,收入來源主要為基金分倉的交易傭金。在市場本來就不好,交投活躍度降低后,券商的這部分收入本來就收到影響。如果要再做博弈,可能進程比較艱難。”有券商分析師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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