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06-07 09:04:25
公司擬授予激勵對象750萬份股票期權,約占公司總股本的2.16%,行權價格為5.54元。
每經實習記者 郎曉俊
林洋電子(601222,前收盤價10.01元)今日推出一份為期4年的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司擬授予激勵對象750萬份股票期權,約占公司總股本的2.16%,行權價格為5.54元。
公告顯示,此次股權激勵計劃的對象范圍為林洋電子的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副總經理、中層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干,共計103人。其中,副董事長沈凱平獲授15萬份,常務副總經理胡生獲授25萬份,副總經理陸云海、方壯志、王鳳林三人分別獲授25萬份、15萬份、15萬份。
依據草案內容,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自首次授權日起的4年。其中首次授予期權自首次授權日起滿12個月后分3期行權,每個行權期時長均為12個月。在行權有效期內,上述股權激勵對象可按照30%、30%、40%的行權比例分3期行權。行權的條件為,以2011年度凈利潤為基準,公司2012年至2014年的凈利潤增長率分別不低于8.8%、15%和25%;以2011年度營業總收入為基準,公司2012年至2014年的營業收入增長率分別不低于8.8%、15%和25%。
通過上述比例估算,2012年至2014年林洋電子的凈利潤最低要達到1.79億元、1.89億元、2.05億元,營業收入最低要達到18.4億元、19.4億元、21.1億元。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林洋電子2011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1.64億元,同比增長0.41%;營業收入為17億元,同比增長48.71%。可見,激勵對象若成功行權,凈利潤的增長率是一個不小的難關。
林洋電子表示,上述激勵對象行使股票期權的資金全部以自籌方式解決。公司承諾不為激勵對象行使股票期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若此次股權激勵計劃的750萬份期權能夠全部行權,則林洋電子募集到的資金總額為4155萬元,公司將全部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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