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3 01:43:20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張敏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張敏 發自北京
“十二五”開局之年,對土地的緊迫需求加劇了土地供需形勢的緊張程度。
國土資源部12日公布的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發現違法用地行為7萬件,涉及土地面積75.1萬畝(其中耕地26.4萬畝),同比分別上升5.8%和11.0%。
與近年來的形勢類似,國土資源違法呈現出明顯的結構性特征,其中,西部地區違法用地上升明顯。此外,重點工程項目也成為違法用地的“高發區”。
掛牌督辦5起違法案件
按照慣有節奏,國土部于昨日掛牌督辦了江西省湖口縣政府違法征占土地案等5起土地違法案件,這也成為全年土地違法形勢的縮影。
2011年,國土部對4.2萬件違法用地案件進行了立案查處,涉及土地面積65.6萬畝 (其中耕地22.4萬畝),同比分別上升2.5%、上升11.4%(下降5.7%)。立案查處礦產資源領域違法案件7481件,同比上升4.8%。
同時,國土部依法拆除違法構建物1289.8萬平方米,沒收構建物4273.1萬平方米,收回土地5.7萬畝(其中耕地1.6萬畝),罰沒款30.9億元。共有2665名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建勤表示,受國土資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資源利用方式粗放、經濟發展方式尚未根本轉變等因素影響,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總量較大,反彈壓力大,主要表現為:重點工程項目用地違法等問題突出,西部地區違法用地上升明顯,分散、小規模私挖盜挖礦產資源行為屢禁不止。
對于今年的土地執法形勢,李建勤表示,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面臨著資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的局面,增加了執法監察工作的艱巨性;查處違法占用農村集體土地案件遇到的利益多元化的復雜局面,增加了執法監察工作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難度。
國土部還強調,堅持和完善每季度公開通報和掛牌督辦違法違規案件制度,加大案件查處力度。
促地方政府減少土地依賴
2008年5月,國土部、監察部、人社部聯合出臺《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即 “15號令”),強調土地管理秩序混亂,致使一年度內本行政區域違法占用耕地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達到15%以上的;或雖然未達到15%,但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負責人將受到處分。不過,自“15號令”推出至今,國土部僅僅啟動過一次土地違法問責。在土地違法形勢不容樂觀的情況下,能否堅持查處已成為外界關心的問題。
對此,國土部表示,今年將嚴格依據“15號令”,根據2010年度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結果,配合監察部對違法用地嚴重地區的政府主要負責人實施責任追究。
去年7月,針對2009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情況,國土部公布了首次土地違法問責的結果,給予2個設區市、29個縣(市、區)政府44名政府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紀律處分。此外,國土部也連續多次約談違法違規嚴重地區政府的主要負責人。
有專家認為,作為一項常規制度,土地違法問責需要持續推進,方能凸顯政府整治土地違法的決心。但更緊要的是,應改變對地方政府的考核標準,促使其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減少經濟發展對土地資源的過度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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