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1-11-10 08:36:02
中國證監會有關負責人9日表示,為進一步督促上市公司提升對股東的回報,證監會將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完善分紅政策及其決策機制,科學決定分紅政策,增強紅利分配透明度,不得隨意調整已確定的分紅政策。證監會將立即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開始,在公司招股說明書中細化回報規則、分紅政策和分紅計劃,并作為重大事項加以提示。
該負責人表示,證監會正系統梳理和研究分紅稅收政策,推動分紅稅收政策合理化,增加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積極性。此外,他表示,今年大盤股發行越來越少,且大盤股發行上市時,證監會會提示和提醒發行人和承銷商關注市場波動對發行和承銷帶來的風險。
提升上市公司股東回報
該負責人指出,所有上市公司必須牢固樹立回報股東的意識。紅利是投資者回報的最重要組成部分,是公司股票價值的決定性因素,是資本市場正常運轉的基石。上市公司的紅利分配,屬于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重要決策事項。所有上市公司應采取措施完善分紅政策及其決策機制。要在綜合分析企業經營發展實際、股東要求和意愿、社會資金成本、外部融資環境等因素的基礎上,科學決定公司的分紅政策;要對分紅安排進行具體規劃,細化對股東分配的形式、現金分紅的條件及比例等等,增強紅利分配的透明度,便利投資人決策;紅利分配的政策確定后,不得隨意調整而降低對股東的回報水平。
該負責人表示,證監會將進一步加強對上市公司利潤分配決策過程和執行情況的監管。包括上市公司是否有健全的股東回報規劃、分紅政策和完善的決策機制,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大會是否對分配形式和比例安排做過認真的研究論證;獨立董事、外部監事和小股東的意見是否得到充分反映,分紅的計劃是否有足夠的透明度,對分紅進行調整的條件和程序是否合規和透明等等。監管機構對分紅問題應作全面和重點的檢查、監督,對不當行為和不合理情形,要嚴肅處理。
該負責人提醒投資者,應重視、關注擬上市公司和已上市公司的紅利政策,根據自身需要,研判公司的長期價值和即時回報情況,作出審慎和符合邏輯的判斷和選擇。對有明確信息表明其分紅政策不符合自身偏好,或紅利水平與股票價格不匹配的公司,要嚴格防范風險。
該負責人表示,今年和去年相比,大盤股發行越來越少。大盤股發行上市時,證監會會提示和提醒發行人和承銷商關注市場波動對發行和承銷帶來的風險。證監會將統籌兼顧發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和市場承受程度,在發揮好資本市場經濟服務功能的同時,注重優化資源配置渠道,逐步改善融資結構,更好地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該負責人認為,今年以來,受歐洲債務危機惡化和擴散、國際市場震蕩加劇以及上市公司業績增長等因素影響,滬深股市波動幅度有所加大,這是內外部復雜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并非市場擴容的結果。
完善首發和再融資管理
當前,關于新股發行體制,市場各方的研討焦點之一是“注冊制”和“核準制”的區別。對此,該負責人表示,證監會關注業界的交流和討論,關注國際變化的趨勢,尤其重視國內市場發展的深刻特征和多方訴求,將圍繞上市公司的真實透明,努力加以改進和完善。
該負責人表示,證監會正醞釀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為中心,完善首發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再融資辦法;研究完善對中介機構的監管,進一步明確中介機構責任,健全責任追究機制,提高中介機構執業質量;對招股說明書中涉及股東切身利益的要進一步細化,為投資決策提供更豐富的信息和考慮;針對行業越來越細分和新產業的出現,考慮逐步引入具有行業背景的審核力量等。
該負責人表示,證監會將積極推進行政審核與許可流程的陽光作業,加大重要政策的主動溝通和釋疑解惑,提高監管開放度和透明度。將加快升級市場誠信檔案,完善誠信監管執法手段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誠信建設工作機制,依法嚴懲欺詐發行、虛假披露、會計造假等失信行為,切實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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