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7 01:16:32
高金食品今日發布的公告稱,2009年10月15日,高金食品控股子公司高金房產與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政府簽訂 《宜賓市翠屏區江北新城(一期)土地一級整理項目合作開發意向框架協議》,并隨后簽訂了 《合作開發協議書》,約定高金房產投資參與翠屏新區土地一級整理項目(一期)。之后,高金房產按照約定履行了投資開發義務。
在《合同書》簽訂前,高金房產已基本完成983.91畝土地的整理。但是,按照今年3月24日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的 《國土資源廳關于認真清查建設用地前期開發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卻不得不一致確認項目停止執行,并予以終止。
而高金食品今日公告稱,在此前簽訂的相關協議中,高金房產曾提出其項目投資回報率應按48.5%計算,高金食品因此于今年6月14日作為原告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調解,宜賓市翠屏區建設投資同意補償高金房產2.18億元。高金食品表示,根據民事調解書確認的金額,將導致公司2011年度凈利潤增加1.14億元左右,對公司本年度利潤有重大影響。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對于2010年虧損2228.82萬元后,今年1~3月再次虧損2279.49萬元的高金食品來說,補償款帶來的1.14億元的凈利潤無疑是一筆“飛來橫財”。按照公司目前1.61億股總股本計算,1.14億凈利潤對應每股收益將達到驚人的0.7元左右。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