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2 02:56:43
然而,在創業板上市公司目前已接近200家,規模不斷擴大的背景下,直接退市制度卻遲遲難產。
2009年10月30日,首批創業板公司正式掛牌上市。而深交所在2009年6月5日就發布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奇怪的是,有知情人士透露,深交所陸續公布與創業板有關的市場規則中,沒有發現任何限制借殼重組的條款。《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瀏覽完將近7萬字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后,也沒有發現直接退市被列入“上市規則”里面。
在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4章第80頁,“關于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的說明:包括重大資產重組的內部決策程序、資產交接、相關收益的確認、實施結果及相關證明文件等。”也就是說,面臨退市風險的公司仍然可以采取賣殼的方式獲得重組方的優質資產注入。
一位長期研究上市規則的投行人士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一般來說,創業板公司股本小、總市值低,借殼方注入同樣規模的資產可獲得更高的持股比例。只要監管部門不采取限制性措施,大部分創業板公司都將屬于天然的好殼。”這不禁又讓人想到那些主板殼公司復牌后股價升天的情景。
令人玩味的是,在創業板上市將近一年時間后,2010年9月8日,深交所總經理宋麗萍在廈門出席 “證券交易所與可持續發展2010年會”后向媒體表示,下半年很難推出創業板退市制度,現在沒有具體時間表。原因是退市制度非常復雜,不僅涉及到交易所交易規則,還要考慮退市標準和工作進程。她還表示,交易所有專門小組在研究設計退市制度,包括海外這方面的經驗,此外還有會計和法律方面的問題也在研究之中。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