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銀信合作銀監會擬“封殺”信貸騰挪術
2009-12-18 04:36:59
每經實習記者 張瑋 發自北京
繼上月底財政部緊急 “亮劍”政信合作理財產品后,銀監會的一紙文件讓市場再一次把目光聚焦信托界。
日前,銀監會向信托公司下發《關于加強信托公司主動管理能力有關事項的通知(討論稿)》(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指出,信托公司不得將銀行理財對接的信托資金用于投資理財資金發行銀行自身的信貸資產。
“這相當于在商業銀行信貸資產和理財資金之間建立一道防火墻,”一位信托公司高管指出,信托公司在銀信合作過程中發揮著“通道作用”,一旦《通知》正式實施,則意味著通過借助理財產品來騰挪信貸資產的通道被監管層堵死,而銀行信貸類理財產品的數量或許會銳減。
“賣貸款”之路被堵
上述信托業人士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指出,銀監會出于防范風險的考慮,對于銀信合作這項業務模式曾多次進行窗口指導,“類似這樣的討論稿一直都在向相關負責人征求意見,都記不清這是第幾個版本了。”
信貸類理財產品的運作原理是商業銀行將其信貸資產通過信托公司轉化為理財產品向客戶發售,銀行通過發行這類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通過信托的方式,專項用于替換商業銀行的存量貸款或向企業新發放貸款。
隨著金融監管部門對銀行新增信貸加強控制,今年第三季度以來新增貸款總體出現急劇下降,很多銀行放貸沖動受到抑制,由于市場資金需求仍然旺盛,使得銀行轉而求助于信貸類理財產品。
“信貸類理財產品能將現有銀行存量信貸資產和新增貸款或信托融資項目通過信托平臺設計成理財產品出售出去,給新增貸款騰出規模空間。”華潤信托某資深信托業務人士指出。
上述人士指出,目前銀行發行的信托貸款類理財產品門檻往往不高,不少投資者意識不到風險會爭相搶購該類產品,一旦信貸資產出現風險,對銀行和信托公司都會造成很大沖擊。
他分析說,商業銀行今年以來的放貸沖動導致資本充足率告急,由于通過信貸類產品將風險資產由表內轉到表外,使表內風險資產減少。“但實事上,風險不僅隱性存在,還導致監管層在風險管理方面更加難以控制。”
普益財富信托研究所研究員趙楊指出,銀行設計這類產品的重要動機是規避信貸政策,很多銀行通過發行信貸類理財產品來規避資本充足率下降對放貸能力的約束。
“銀監會希望通過對這類業務的限制,使銀信合作業務成為真正的理財業務,而不是規避政策的工具。”趙楊分析說。
信貸類信托產品或銳減
上述信托公司高管向記者表示,如果按照這份討論稿的要求嚴格實施,將對信貸類理財產品的發行造成嚴重打擊,今后的發行數量可能會急劇減少。
縱觀今年銀行理財市場,該類產品絕對算得上是獨領風騷的 “香餑餑”,目前該類理財產品發行量幾乎占了市場的一半份額。
普益財富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到期的信貸類理財產品數為2336款,與2008年全年到期的1015款產品相比,增加了一倍。同時,各家銀行目前推出的理財產品中,有60%以上的產品是信貸類理財產品。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該討論稿的相關規定或導致信貸類理財產品被叫停。對此,信托研究員趙楊表示,銀信合作業務作為信托公司的 “重頭戲”之一,不會簡單地“一刀切”。
“銀監會此就前出臺過多份相關文件,從《銀行與信托公司業務合作指引》等文件看,銀監會對這類業務的態度是規范,而不是叫停。”
對于銀信合作業務,銀監會還擬提出另外幾個方面的限制:首先,信托公司作為信托項目的資產管理機構,應親自履行管理職責,禁止將資產管理職能轉交給銀行或第三方;如出現信托文件約定的特殊事項由需要將部分信托管理事務委托他人的,信托公司應當于簽訂相關委托協議前十個工作日向監管部門報告。
對此,趙楊表示,監管層是希望銀信合作產品能夠成為真正的以客戶資產保值增值為目標的理財業務,并由信托公司自主管理理財資金。
據悉,銀監會曾下發如《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等多份文件進行規范,《銀行與信托公司業務合作指引》《信托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托業務操作指引》《信托公司證券業務操作指引》等文件也強調了信托公司應自主管理信托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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