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09-08-08 11:35:23
記者7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對本省、自治區、直轄市2008年白酒銷售收入前5名的生產企業進行消費稅專項調查。
“具體調查范圍為生產企業單位出廠價格最高的前5個產品。”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每個企業只選擇5個產品進行調查。
通知同時要求,各地稅務機關要采集白酒產品的相關經濟指標。對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銷售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以下的,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