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公布 直購電試點進入操作階段
2009-06-26 02:59:33
每經記者 周曉芳 發自北京
“輸配電價是大用戶直購電的關卡。”業內人士表示,不過這個瓶頸有望打破。昨日,國家電監會披露了兩份直購電合同示范文本,《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同時從有關渠道獲悉,獨立核定電網企業輸配電價方案推出在即。
據報道稱,本輪電價改革將按照“以電力市場建設為平臺,以電價改革為核心,以大用戶直購電為突破口”的原則進行,同時出臺有關直購電試點的實施細則,以及輸配電價核算方案。
昨日,國家電監會披露了《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購售電合同(示范文本)》和《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購售電委托輸電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并公開在網上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7月10日。分析人士指出,披露兩份合同示范文本意味著大用戶直購電進入重要的操作階段。
大用戶直購電其實就是電力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進行交易。“大用戶直購電將直接影響用電量的回升情況。”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以下簡稱“中電聯”)新聞發言人王永干表示,從目前我國的產業結構來看,用電量的回升仍然依賴于建材和化工等四大行業的拉動。
自金融危機暴發以來,大用戶直購電被政府一步一步往前推動。在兩會期間,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在2009年要繼續深化電價改革,逐步完善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形成機制,適時理順煤電價格關系。隨后,國家發改委、電監會、國家能源局選擇了15家電解鋁企業進行直購電的試點。即是說,納入試點的企業可以直接與發電企業協商較低電價,而不需要再統一從電網企業購電,只需要向電網企業支付一定“過路費”(輸配電價)便可。
據業內人士介紹,2008年,發改委公布2007年銷售電價和輸配電價標準,但在2008年經過兩次電價調整以后,仍然參照2007年的輸配電價標準已不合理。
在這次由國家電監會披露的《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購售電合同(示范文本)》和《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購售電委托輸電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中,表示,輸配電價將由國家有關部門批復。
在今年4月國家電監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電監會價格與財務監管部主任鄒逸橋表示,國家發改委正在研究在現有輸配電價基礎上進行修訂,初步確定各省大用戶直購電輸配電價。下一步,國家發改委正在制定輸配電的成本監審辦法,國家電監會也在完善輸配電企業成本核算辦法。
昨日,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獨立核算輸配電價的方案將很快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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