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11-03 14:42:34
黃金稅收新政發布,關注黃金基金ETF(518800)——交易所渠道投資黃金免征增值稅,關注流通規模超250億的黃金基金ETF(518800)。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黃金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該政策于2025年11月1日起實施。
黃金實物交割出貨情況下、對于投資類(金條等)和非投資類(飾品、工業等)進行分類管理:
投資類:以會員身份向上海黃金交易所采購環節的稅收優惠政策不變,但后續銷售環節只能向購買者開具普通發票,無法抵扣進項稅;
非投資類:從“增值稅即征即退+開設增值稅專票”到“增值稅免稅+開設普票+6%計算抵扣”,進項稅抵扣減少(從13%至6%)但減少資金占用。
未發生實物交割時,會員單位通過上海金交所/上海期交所交易標準黃金,賣出方免征增值稅,與此前一致。央行發行的法定金幣(如熊貓普制金幣),生產和銷售環節稅收政策不變。場內交易優惠規則不變。
對于非投資類的黃金飾品企業:因進項稅抵扣減少(由13%降至6%,詳見附錄圖片),對于成本端或有所提升。
對于投資金類銷售的企業:會員單位(截止25年9月,共計304家,多為銀行、券商、大型珠寶零售公司、大型黃金公司)在采購環節可抵扣進項稅、銷售金幣具備優勢;
對于終端消費者:購買黃金飾品價格或將提升(具體提升幅度取決于黃金飾品企業的成本轉移幅度);向金交所會員單位購買金條不受影響。
今年針對黃金交易政策頻出。繼8月1日實行黃金現金交易超10萬實名登記后,再次明確實物黃金交易過程中的稅務問題,劃清黃金投資與非投資屬性。新規出臺或與近兩年黃金購買熱度持續高漲相關,原各環節灰色空間受到擠壓。
黃金投資方面:
政策實施前:個人通過交易所交易黃金免征增值稅,而通過銀行柜臺、金店等非交易所渠道購買黃金,購買價格中實際已包含了賣方的增值稅;
新政實施后,通過交易所渠道投資黃金繼續享受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稅負較低;通過非交易所渠道購買的黃金(比如銀行和金店銷售的投資金條),其價格中已含增值稅,其采購成本因增值稅抵扣鏈條中斷而上升,“買實物金條”的性價比正在下降,適合對稅負不敏感的消費者。新政可能加速投資者向交易所渠道集中,黃金類ETF等非實體形式黃金投資受益稅務優勢,有望吸引更多增量居民資金。普通投資者通過黃金ETF、積存金等交易所產品參與黃金投資,可以更好平衡便利性與稅負。
黃金珠寶行業方面:
本次黃金稅收新政的核心在于通過“強征管”堵住稅收漏洞,推動行業透明化與規范化,主要影響為7%的稅率變化(從13%至6%),后續生產加工、零售等各個環節都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考慮到當前產業鏈各環節參與者凈利率處于相對合理水平,后續提價或同步轉嫁至終端,體現為品牌當日金價相較于滬金金價系數可能直接上調,或對短期消費產生一定壓制。目前各上市公司正在針對新政進行研討。
從中長期看,新政對頭部品牌整體利大于弊。頭部企業財務與采購渠道相對規范,新政打擊灰色交易后,中小作坊的低價競爭優勢消失,頭部品牌市場份額有望提升。
?黃金基金ETF(518800):直接投資實物黃金,免征增值稅,流通規模超250億元;
?黃金股票ETF(517400):覆蓋黃金采掘、冶煉、銷售等全產業鏈環節。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總局,中信建投證券
數據來源:Wind,截至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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