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10-22 12:33:02
每經AI快訊,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新能源是貴司主業之一,請問貴司能否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3 號——行業信息披露》第五章電力供應業要求,對公司新能源業務相關信息進行披露?例如“應當結合自身的電源種類、經營區域、生產規模等介紹主要經營區域(分省、直轄區)內公司的電力生產、銷售狀況及發展趨勢。”及其他指引中提到的信息。
深賽格(000058.SZ)10月22日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公司新能源業務營業收入及凈利潤占比較少,尚未達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3 號——行業信息披露》披露標準。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監管要求,持續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斷提升信息披露質量。
(記者 胡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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