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9-12 17:22:04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起草了《大型網絡平臺設立個人信息保護監督委員會規定(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個人信息保護監督委員會(以下稱為監督委員會)成員人數應與大型網絡平臺業務規模、用戶數量等相匹配,一般不得少于7人,外部成員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二。大型網絡平臺服務提供者組織提名外部成員時,應當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工作經歷、兼職情況、有無違法犯罪和重大失信記錄等,并對其符合獨立性和擔任外部成員的其他條件提出意見。被提名人應當就其符合獨立性和擔任外部成員的其他條件作出說明。被提名人同時受聘的大型網絡平臺不得超過三家。外部成員聘任決定應當由大型網絡平臺服務提供者董事會等決策機構或其授權的董事長、執行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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