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9-11 18:30:16
每經AI快訊,2025年9月11日,上交所對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東華陽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和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公司存在原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時披露,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證監會公告〔2021〕15號)第四十五條第一款,《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證監會公告〔2021〕16號)第三十二條,《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第1.4條、第2.1條、第2.7條,《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1月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1月修訂)》)第2.1.1條、第2.1.6條、第2.1.7條等有關規定。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經本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過,根據《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第16.2條、第16.3條,《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1月修訂)》第13.2.1條、第13.2.3條,《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0號——紀律處分實施標準》等有關規定,本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東華陽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高彥清、樊宗莉予以公開譴責,對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總經理(代行董事長)朱壯瑞、時任董事長馬軍祥、時任財務總監程計紅、時任董事會秘書高峰杰予以通報批評。
每經頭條(nbdtoutiao)——
(記者 曾健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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