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9-03 12:33:18
每經AI快訊,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公司控股股東旗下仍有較多主體從事與公司主營業務相同或相近的業務,包括主要從事新能源發電玻璃業務的凱盛玻璃控股等。公司及控股股東如何切實履行承諾,解決同業競爭問題?
凱盛新能(600876.SH)9月3日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凱盛玻璃控股薄膜光伏組件業務與本公司不存在同業競爭問題。基于光伏發電材料的不同,主流光伏組件分為晶硅和薄膜兩種類型,前者占據市場主導地位,兩者在主要原材料、工藝技術路線及應用場景等方面均存在顯著差異。本公司主營業務為光伏組件封裝玻璃的生產和銷售,下游客戶為晶硅光伏組件生產商,而凱盛玻璃控股主要生產銷售薄膜發電玻璃,其下游客戶為光伏一體化建筑、太陽能電站等終端消費方,故本公司與凱盛玻璃控股所處的產業鏈位置不同,雙方之間并不存在直接利益沖突。
(記者 胡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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