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視界 2025-08-25 21:39:06
“你要是漂亮,我讓你天天休息!”——這不是什么玩笑,而是一位求職者在應聘時收到的侮辱性回復。只因她提出“受不了單休”,招聘方竟直接開噴:“活該找不到工作”“只配跪在辦公室”!
其實,互聯網環境下,打工人的現實困局仍然很多。“你有新的會議邀請,請及時加入會議……”工作的提示音在下班后響起,忙碌一天的打工人又不得不強打精神,投入新一輪“戰斗”。不久前,北京二中院審理了一起因用人單位頻繁在下班后安排線上會議、培訓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引起了不小的關注。
在該起案件里,工程師王某被工程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后,提出公司頻繁在工作時間之外安排線上會議和培訓,甚至還規定不參與就要“自愿捐款”200元,因此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而公司卻稱線上參會只需登錄賬號,員工無需發言甚至無需聆聽,無法證明實際工作。法院經過審理,最終認定公司行為構成加班,需支付王某加班費。這一判決無疑為個案中的勞動者正名,更為破解線上加班難認定、難維權的困局提供了司法參照。

在互聯網時代,工作與生活的界限日益模糊。企業常常打著“提高效率”“加強溝通”的旗號,將工作延伸到員工的私人時間。看似“柔性”的線上會議和培訓,實則暗藏剛性要求。員工即便不發言、不聆聽,也需時刻保持待命狀態,精神高度緊張。此類對休息時間的無聲侵占,嚴重損害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也違背了設置休息權的初衷。
“自愿捐款”這一荒唐規定,更是將公司的強制意圖暴露無遺。在企業的權力體系下,所謂的“自愿”不過是員工的無奈之舉。為了保住工作、避免職場評價受到影響,員工只能犧牲休息時間,被動參與。這不僅是對員工經濟的變相克扣,更是對員工人格尊嚴的踐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按照一定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不管是否要求發言,企業在下班后安排線上會議、培訓,顯然屬于“延長工作時間”的范疇,支付加班費是法定責任。

但在現實中,“隱形加班”維權卻困難重重。線上工作的碎片化、難以量化,使得勞動者難以舉證。聊天記錄里簡單的一句回復、短暫的線上會議參與,背后可能是長時間的思考和準備,但這些卻難以在法律上被認定為“實際工作”。而企業往往利用這一點,逃避支付加班費的責任。
根治“隱形加班”,不能僅靠個案推動,更需織密制度防護網。司法層面應進一步明確“隱形加班”的認定標準,充分考慮線上工作的特點,將“掛線待命”“后臺處理”等新型工作形態納入工時統計,讓勞動者維權有章可循。勞動監察部門要加大對“變相強制加班”的查處力度,對類似“不參會就捐款”的違規行為亮出紅牌,讓企業不敢觸碰紅線。

更重要的是重塑職場共識。企業追求效益無可厚非,但不能以犧牲員工權益為代價。真正的管理智慧,不是用“全天候在線”榨取工作時間,而是通過優化流程、提升效率,讓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對勞動者而言,也要摒棄“忍忍就過去了”的心態,注意保留會議記錄、溝通截圖等證據,學會用法律武器捍衛自身權益。
無論工作方式如何變化,勞動者的休息權都不容侵犯。下班后的時間應真正成為勞動者放松身心、滋養生活的“自留地”,而不是被工作“綁架”的“延伸戰場”。期待隨著制度不斷完善、共識逐步凝聚,每一位勞動者都能真正擁有下班后不被打擾的權利,讓線上加班不再成為懸在職場人頭頂的隱形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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