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ri)經濟新聞 2024-08-08 17:54:23
每經(jing)編輯(ji)|黃(huang)勝 每經(jing)實習編輯(ji)|宋欣悅
當地(di)時(shi)間8月5日,美國聯邦(bang)地(di)區法官阿米特·梅塔(ta)(Amit P. Mehta)裁定,谷歌因(yin)壟(long)斷(duan)網絡搜索市(shi)場觸(chu)犯法律,這是美國政(zheng)府(fu)在一系列針對大型科技公(gong)司的反壟(long)斷(duan)訴訟(song)中的首次勝利。
圖片(pian)來源:每(mei)經記者(zhe) 鄭雨航 攝(she)
2020年,美國司法部聯合(he)(he)52個州及司法轄區的(de)檢察長(chang)聯合(he)(he)起訴谷(gu)歌(ge),指(zhi)控谷(gu)歌(ge)向蘋果、三(san)星等科技業(ye)同行、智能手機生產(chan)商和無線服務(wu)商支付數十(shi)億美元,換取(qu)谷(gu)歌(ge)搜(sou)索被設(she)置(zhi)為手機和網絡瀏覽器的(de)默認選擇,如果這些合(he)(he)作方選擇從谷(gu)歌(ge)的(de)搜(sou)索收(shou)入中獲得分成,就不能預裝和推廣競品搜(sou)索引擎。
憑借上述方式,谷歌占據了在線搜索市場約90%的份額,以及智能手機市場約95%的份額。法官(guan)梅塔在判決中(zhong)也指出,谷歌僅在2021年就向手機制造商支付了263億美元,以保證他們將(jiang)谷歌設為新手機的默認(ren)搜(sou)索引擎。
在裁決書中,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法官阿米特·梅塔寫道:“谷歌是一個壟斷者,并且為了維持其壟斷地位而行事。”
這份長達286頁的(de)裁決(jue)書不僅揭示(shi)了(le)谷歌(ge)為(wei)維(wei)護其市場主(zhu)導地位所采取(qu)的(de)種種策略(lve),還曝光了(le)谷歌(ge)與蘋(pin)果之間那份價值數百億(yi)美元合同的(de)驚人細節。
總結起來,蘋果選(xuan)擇(ze)谷歌作為其默(mo)認搜索引擎,出于幾個(ge)理由(you):
1,谷歌的“鈔”能力:谷歌承諾向蘋果支付高達1000萬美元的一次性費用及年度廣告收入的半數作為回報。僅在2022年,其向蘋果支付的廣告收入的金額就達到了200億美元,該款項在當時占據了蘋果營業利潤的17.5%。
2,自研搜索引擎成本太高:蘋果方面估(gu)算(suan),運營(ying)一個全面的(de)通用搜索(suo)引(yin)擎(qing),除了當前(qian)的(de)搜索(suo)開發支(zhi)出(chu)外,每年還需額外投入高達(da)60億美元的(de)資金。而谷歌在2020年底的(de)評估(gu)則顯示,蘋果要復制谷歌當前(qian)的(de)技術基礎設(she)施(shi),至少需要耗資200億美元。
3,對必應搜索質量和變現能力的擔憂:盡管微軟(ruan)提出了諸多(duo)(duo)誘人(ren)條件,但必應在搜索質量上的不足以及(ji)由(you)此帶來的業務(wu)風險,是再多(duo)(duo)的金錢都無法彌補的。
根據裁決書所述,“為在蘋果設備上占據獨家及非獨家默認搜索引擎位置,谷歌向蘋果支付了其凈廣告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僅在2022年,這部分金額就已達200億美元。這一數字幾乎是谷歌在2020年支付金額的兩倍,該款項在當時占據了蘋果營業利潤的17.5%。
谷歌(ge)與蘋果(guo)之(zhi)間的互聯網服務協議(ISA)在構建通用搜索(suo)引擎(GSE)生態及(ji)引領互聯網搜索(suo)市場走向方面,扮演著舉(ju)(ju)足(zu)輕重(zhong)的角色。該(gai)協議的核心(xin)在于將谷歌(ge)確立為蘋果(guo)Safari瀏覽器的默(mo)認搜索(suo)引擎,這一舉(ju)(ju)措對市場競爭格(ge)局(ju)、收入生成以及(ji)用戶體驗都有著重(zhong)大(da)影響(xiang)。
2002年
谷歌與蘋果攜手簽署了首份互聯網服務協議,標志著谷歌搜索正式入駐Safari瀏覽器,用戶可以直接從蘋果網絡瀏覽器的搜索框無縫接入谷歌的搜索引擎。這份初始協議采取非排他性策略,為雙方保留了與其他合作伙伴合作的靈活性。重要的是,該協議不包括收入分成支付。
2005年
谷歌開始擔心雅虎可能會取代自己,于是提出了用收入分成換取獨家經營權的想法。2005年的修訂,讓協議性質發生了根本性轉變。谷歌承諾向蘋果支付高達1000萬美元的一次性費用及年度廣告收入的半數作為回報,換取Safari瀏覽器的獨家默認搜索引擎地位。
2007年
隨著智能手機的興起,互聯網服務協議進一步擴展至iPhone、iPod及Windows版Safari,確保谷歌在蘋果全產品線中的核心地位。尤為關鍵的是,協議新增條款明確規定,如果蘋果在Safari上創建包含多個搜索引擎的主頁,谷歌將不支付收入分成。這一(yi)舉措,無(wu)疑為(wei)谷歌在移動搜索領域的(de)(de)領先地位筑起了堅實的(de)(de)防線(xian)。
2009年
面對市場變化,蘋果嘗試在保持收入分成的同時,增加用戶選擇其他搜索引擎的靈活性。蘋果提出對非默認查詢收取略低的收入分成,但谷歌拒絕了這些條款,保持了協議的排他性。
2012年
蘋果再次提出對合作靈活性的訴求,要求在沒有使用谷歌搜索服務或設定谷歌為默認搜索引擎的情況下保持收入分成。然而,谷歌堅持其排他性策略,拒絕妥協。
2014年
雙方(fang)達(da)成合(he)作協(xie)議,蘋果確認(ren)將谷(gu)歌(ge)繼續作為Safari的獨(du)家(jia)默認(ren)搜(sou)索(suo)引擎,同(tong)時將谷(gu)歌(ge)加(jia)入至(zhi)“書簽”,并“在Safari默認(ren)書簽頁(ye)面上突出顯(xian)示”。
蘋果并非不愿意自己開發搜索引擎,蘋果在開發其搜索功能方面進行了大量投資,并聘請了如谷歌的約翰·詹南德雷亞(John Giannandrea)等關鍵人員。盡管擁有創建競爭性GSE的資源,但蘋果選擇不進入市場,有很大部分原因是谷歌提供的大量收入分成支付以及推出新搜索引擎相關的風險。
梅塔(ta)法官指出(chu),谷(gu)歌支付(fu)給蘋果(guo)的(de)巨額資金不僅削(xue)弱了蘋果(guo)挑(tiao)戰谷(gu)歌搜索主(zhu)導地位的(de)意(yi)愿,即便蘋果(guo)有此意(yi)愿,實際上也面臨(lin)難以逾(yu)越的(de)障礙。
蘋果方面估算,運營一個全面的通用搜索引擎,除了當前的搜索開發支出外,每年還需額外投入高達60億美元的資金。而谷歌在2020年底的評估則顯示,蘋果要復制谷歌當前的技術基礎設施,至少需要耗資200億美元。
2015年,微軟做出了重(zhong)大(da)努力,試圖說服蘋(pin)果將(jiang)Safari的(de)(de)默認搜索引(yin)擎從谷歌(ge)改為必(bi)應(Bing)。微軟認為,必(bi)應和谷歌(ge)之間的(de)(de)競爭加劇,將(jiang)為蘋(pin)果帶(dai)來長(chang)期經濟(ji)利(li)益(yi)。微軟強(qiang)調,如果蘋(pin)果與他們合作,蘋(pin)果將(jiang)獲得(de)更大(da)的(de)(de)靈活性(xing),用戶體驗也會得(de)到提升,包(bao)括改進的(de)(de)隱私功能。
為此,微軟不惜拋出重磅籌碼,提出將必應收入的90%與蘋果共享,預計五年內總額近200億美元。微軟還表示愿意100%分享必應的收入,甚至愿意將必應直接賣給蘋果,只為成為Safari中的默認搜索引擎。
面對微軟的慷慨提議,蘋果卻顯得異常謹慎。蘋果內部分析顯示,維持谷歌作為默認搜索引擎,將在未來五年內,預計帶來約400億美元的收益,這一數字遠超微軟所能提供的兩倍之多。蘋果互(hu)聯網軟件與服(fu)務業務高級副總(zong)裁埃迪·庫(Eddy Cue)指出,微軟需(xu)要在(zai)第一年保證40億美(mei)(mei)元的(de)(de)最低年收入,并逐(zhu)年遞(di)增10億美(mei)(mei)元,五(wu)年總(zong)計30億美(mei)(mei)元。然而(er),即便如此(ci),這一數(shu)字仍難以與谷歌的(de)(de)現(xian)有(you)合作條件相媲美(mei)(mei)。
蘋果最終決定繼續與谷歌合作,原因是擔心必應的搜索質量及其變現的能力。埃(ai)迪(di)·庫坦言,盡管(guan)微軟提出了諸(zhu)多(duo)(duo)誘人條(tiao)件,但必(bi)應在搜索質(zhi)量(liang)上的不足以及由此帶來的業(ye)務(wu)風險(xian),是(shi)再(zai)多(duo)(duo)的金(jin)錢都無法彌補的。
微軟(ruan)CEO薩蒂(di)亞(ya)·納(na)德拉(Satya Nadella)表示(shi),蘋果在談(tan)判中(zhong)提及必應(ying),或許是一種策略手段,旨在向谷歌施(shi)壓,以(yi)爭(zheng)取更(geng)高的收入分成。他(ta)進一步指出(chu),若(ruo)必應(ying)退出(chu)競(jing)爭(zheng)舞臺,谷歌是否會繼續支付高額的默(mo)認狀態(tai)費用(yong)將(jiang)成未(wei)知數,因為(wei)缺乏競(jing)爭(zheng)的市(shi)場往(wang)往(wang)難以(yi)維持(chi)高昂的定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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