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2-14 10:58:02
每經編輯|杜宇
據央視新聞,記者今天(12月14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周清玉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吉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周清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圖片來源:最高檢網站
據北京日報,公開資料顯示,周清玉出生于1962年9月,河南羅山人,曾任中國農業銀行風險資產管理部總經理、貴州分行行長、農業信貸部總經理、股份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三農業務總監等職。2011年,周清玉進入國家開發銀行,任紀委書記,2015年,擔任中央第三巡視組副組長,參與中央巡視工作。2016年起,周清玉任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

周清玉 (圖片來源:政事兒)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2022年7月,距離60歲還有2個月時,周清玉被國家開發銀行免職。
2023年5月1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周清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1月16日消息,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周清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清玉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性原則,棄守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大肆濫用監督執紀權,搞迷信活動,私藏、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原則,大肆干預、插手金融機構職工錄用工作,嚴重破壞選人用人制度;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特定關系人收受對方財物,大肆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插手貸款發放工作,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家風不正,對家屬失管失教;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私的工具,執紀違紀,甘于被“圍獵”,與不法企業主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周清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周清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每日經濟新綜合央視新聞、最高檢網站、北京日報、政事兒、正義網、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8767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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