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暖视频在线观看日本/国产成人精品a视频一区/精人妻无码一区二区三区/成在线人免费视频/17c一起草

每日經濟新聞
要聞

每經網首頁 > 要聞 > 正文(wen)

小區裝電梯,3樓住戶反對致工程延誤1年多,建好后又想補錢使用被拒!法院判了

每(mei)日經濟新聞 2023-11-11 22:47:10

 每(mei)經編輯|王月龍    ;

近日(ri),最高人民法院發布老舊小區既(ji)有住宅(zhai)加裝電梯典型案例。其(qi)中,廣州(zhou)法院(yuan)審理(li)的“郭某與謝某等建筑物(wu)區分所有(you)權糾紛案”入選。

據最高法披露,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某小區某棟9層住宅樓業主于2017-2018年商議加裝電梯,44戶業主中有32戶業主同意。居住于(yu)3樓(lou)、年近八旬的業主郭(guo)某因有異議未參與出(chu)資。電梯投入使用后,郭某提出希望在補交相應集資款后使用電梯,但32戶業主認為郭某前期對加裝電梯有異議,導致加裝電梯工程延誤一年多,反對其使用電梯。

郭某向(xiang)人民(min)法院起訴,請求確認其在按前(qian)期加裝(zhuang)電梯(ti)籌(chou)資方(fang)案支付10077元費(fei)用后,對新建電梯(ti)擁有與32戶業(ye)主(zhu)同(tong)等的(de)權利(li)和(he)義(yi)務。

廣東省廣州市(shi)荔(li)灣區人民法院審理(li)認為(wei),案涉(she)電(dian)梯(ti)在使(shi)(shi)用(yong)(yong)(yong)屬性上系建筑物的共(gong)有(you)部分,郭(guo)某與其他(ta)業主對電(dian)梯(ti)享有(you)使(shi)(shi)用(yong)(yong)(yong)權(quan)(quan)和(he)共(gong)同管理(li)的權(quan)(quan)利。郭(guo)某使(shi)(shi)用(yong)(yong)(yong)該電(dian)梯(ti)并不屬于(yu)相(xiang)關法律及司(si)法解釋所(suo)規定(ding)的應(ying)由(you)業主共(gong)同決定(ding)的事項,亦(yi)不會導致其他(ta)業主使(shi)(shi)用(yong)(yong)(yong)電(dian)梯(ti)的合法權(quan)(quan)利受到(dao)損害,故無須經多數業主同意(yi)。依(yi)據公平原則,使(shi)用電(dian)梯應(ying)以交納集資款為前提(ti),法院判決郭某支付增設電梯集資款后,由該住宅業主代表向郭某提供電梯卡,供其搭乘電梯使用。宣判后,32戶業主提出上訴(su)。廣(guang)東(dong)省廣(guang)州市中級人(ren)民法院二審(shen)駁回上訴(su),維持原(yuan)判。

最高法明確,加裝電梯涉及的法理、情理錯綜復雜,鄰里之間應多一分理解和包容,堅持自愿平等、友好協商、兼顧公平的原則開展協商,共同營造和諧舒適的居住環境。郭某已80歲高齡,確有使用電梯的客觀需要,其在加裝電梯期間提出異議屬于正常表達意見的范圍,若其他業主以此為由拒絕高齡老人使用電梯,不符合誠信友善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其他業主如認為(wei)郭某(mou)阻(zu)礙電梯(ti)加裝的(de)行為(wei)給(gei)其造成損(sun)失(shi),可另案主張權利,但不能以此拒絕(jue)郭某(mou)在補交集資款后使用電梯(ti)。

據橙柿互動,在此前廣州中院發布的案件信息中提到,庭審中,謝某等32戶(hu)業主表示,除10077元(yuan)集資(zi)款外,郭某還需額(e)外支付8000元(yuan)作為電(dian)梯(ti)施工延誤的滯納金,并承(cheng)擔(dan)其在(zai)本(ben)次(ci)訴(su)訟中產(chan)生(sheng)的25000元(yuan)律(lv)師(shi)費,他們才(cai)同意郭某使用電(dian)梯(ti)。郭某則表示僅同意支付集資款。

有網友覺得,32位業主可以再去起訴。也有不少網友認為,之前反對和現在使用都是他的權利。“人家現在想用了,并且也交錢了,為啥不讓人用啊?”

值得注意的是,在最高法披露的另一個案例中,2017年底,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某小區某幢某單元業主簽訂協議,約定居住于四樓以上的五戶業主為出資方,承擔加裝電梯所有建設費用、后續維護保養費、電費,包括未出資戶在內的本單元所有用戶可享受電梯使用權。電梯建成后,全體出資戶成立了加裝電梯業主管理委員會,制定了《電梯運行管理辦法》,要求憑IC卡使用電梯,未出(chu)資戶需交納保障金(jin)6萬(wan)元(yuan)方可領取IC卡。

趙某為三樓(lou)業主,因(yin)不愿(yuan)交納保障金(jin)而無法使用電梯(ti)(ti),雙方難以達成一致意見(jian)。趙某向人(ren)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令其有權按出(chu)資戶同等條件使用電梯(ti)(ti)。

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趙某有權按《某幢某單元增設電梯樓里協議》的約定使用電梯。二審經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某幢某單元電梯使用調解方案》,約定設(she)立電(dian)梯(ti)運行(xing)維(wei)護基金,2年內電(dian)梯(ti)運行(xing)維(wei)護開(kai)支仍(reng)按原協(xie)議(yi)由出資加裝電(dian)梯(ti)居民承擔,2年后(hou)由所有使用電(dian)梯(ti)住戶均(jun)攤,所有電梯使用住戶簽訂免責協議,即電梯使用住戶成員及相關訪客,在乘坐電梯過程中出現任何安全事故、人身傷害,除追究電梯運保維修公司責任外,其余責任自負。上訴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撤回上訴。

本案中,計劃加(jia)裝電(dian)(dian)梯(ti)時(shi),為(wei)爭取更多的業主簽字(zi)同意(yi),部分加(jia)裝電(dian)(dian)梯(ti)意(yi)愿(yuan)強(qiang)烈的業主以免(mian)費使(shi)用電(dian)(dian)梯(ti)為(wei)條件,爭取加(jia)裝電(dian)(dian)梯(ti)意(yi)愿(yuan)不(bu)強(qiang)烈的業主簽字(zi)同意(yi)。雙方簽署了電(dian)(dian)梯(ti)使(shi)用協議(yi),明(ming)確約(yue)定未(wei)出資建(jian)設的業主也可(ke)以使(shi)用電(dian)(dian)梯(ti)。但電(dian)(dian)梯(ti)使(shi)用協議(yi)對電(dian)(dian)梯(ti)使(shi)用過程中的運(yun)行費用、維保費用以及安全責(ze)任等(deng)問題未(wei)作明(ming)確約(yue)定,以致產生(sheng)矛盾。

加裝電梯使用過程中,因涉及電梯運行費用、維保費用的承擔以及安全保障義務等問題,由(you)使用電梯(ti)的(de)部分業主承擔全部費用和安全保障義務確(que)實(shi)有失公平(ping),但是本案雙(shuang)方(fang)已(yi)經(jing)簽署(shu)了使用協(xie)議,雙(shuang)方(fang)應(ying)當遵(zun)守誠實(shi)信用原則。法院在審理本案過程中,直接作出判決不僅不能化解雙方的矛盾,還會加劇雙方的矛盾,造成鄰里關系惡化,達不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且趙某在一審庭審中表明其愿意就承擔電梯管理、維護等義務,與單元內包括出資戶在內的其他業主進行友好協商。在此情況下,人民法院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既遵從了雙方使用電梯的意愿,也兼顧了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最終雙方重新達成新的電梯使用方案,徹底解決了雙方現有的矛盾和將來的隱患。

編輯|王月龍?杜恒峰

校對|劉小英

封面圖片來源:視(shi)覺中國

CFF20LXzkOyYmal29zn37N5Bg2NQ4tyN4ylvMFyM3VmF4x90Uj4cDmoEphibia4RN55ibIXmqU1Od9w2Q5nhA08lA.png

每日經(jing)濟新(xin)聞綜合(he)自最高人民法院、橙柿互動、網友評論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huo)鏡像,違(wei)者必究。

讀者熱線(xian):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ru)您(nin)不希望作品(pin)出現在(zai)本站,可聯系我們要(yao)求撤下您(nin)的作品(pin)。

歡(huan)迎(ying)關注(zhu)每日經濟新聞APP

每經經濟新聞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