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mei)日經濟(ji)新聞(wen) 2022-11-30 10:46:22
每(mei)經編輯|黃勝
據澎湃新聞,11月30日上午,江西高院對勞榮枝涉嫌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上訴一案作出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1年9月9日,南(nan)昌中院對(dui)該案一審宣判(pan),判(pan)處勞榮枝死(si)刑,剝奪政治權利(li)終(zhong)身,并處沒收(shou)個人(ren)全(quan)部財產。
勞榮枝家(jia)屬、被(bei)害(hai)人家(jia)屬等參加旁聽。

圖源:央視新聞
據央視新聞,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勞榮枝伙同法子英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威脅手段劫取他人財物,構成搶劫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構成綁架罪。對勞榮枝所犯數罪,應依法并罰。勞榮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殺死五人;搶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戶搶劫、搶劫數額巨大;綁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且主觀惡性深,社會危害性大,應依法從嚴懲處。勞榮枝及其辯護律師所提勞榮枝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系從犯、脅從犯等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與二審查明的事實不符,于法無據,依法不予采納。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勞榮枝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二審(shen)審(shen)理中,法庭(ting)依法保障了上訴人(ren)(ren)勞榮枝及其辯(bian)護律師(shi)各項訴訟權利。辯(bian)護律師(shi)到庭(ting)參加(jia)宣判,當事(shi)人(ren)(ren)的部分(fen)親屬、部分(fen)人(ren)(ren)大代表、政(zheng)協委員、部分(fen)媒體記者及各界(jie)群眾共計60余人(ren)(ren)通過線上或線下方(fang)式旁聽了宣判。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勞榮枝,1974年生人,原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學教師。1996年至1999年期間,勞榮枝跟隨其當時的男友法子英先后在南昌、溫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綁架、搶劫、殺人案件。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獲,并于1999年11月18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逃亡近20年后,勞榮枝于2019年12月在福建廈門落網,同年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勞榮枝批準逮捕。
2020年12月21日、22日,南(nan)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gong)開審理勞(lao)(lao)榮(rong)枝案(an)。2021年9月9日,南(nan)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gong)開宣判,勞(lao)(lao)榮(rong)枝犯故(gu)意殺人、搶劫、綁架罪,被判死刑。
南昌中院一審審理認為,被告人勞榮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搶劫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被害人,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勞榮枝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常州綁架的事實,系坦白。勞榮枝故意殺人致五人死亡;搶劫致一人死亡,搶劫數額巨大,并具有入戶搶劫情節;綁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贖金7萬余元,犯(fan)罪(zui)情節特別惡(e)劣,手(shou)段特別殘忍,主觀惡(e)性極(ji)深,人身危(wei)險性和社會危(wei)害性極(ji)大,后果和罪(zui)行極(ji)其嚴重,應依法懲處。雖有坦白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勞榮枝犯(fan)數罪(zui),應依法予以并罰。遂(sui)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宣判(pan)后(hou)(hou),被(bei)告人勞榮(rong)枝(zhi)不(bu)服(fu)判(pan)決,當(dang)庭提出上訴。在(zai)一審庭審中(zhong),勞榮(rong)枝(zhi)反復辯解稱合謀不(bu)存在(zai),自(zi)己也是受害者。最(zui)后(hou)(hou)陳述階段,勞榮(rong)枝(zhi)向被(bei)害人家屬致歉,但稱她在(zai)21歲時(shi)被(bei)法子英利用、脅迫,遭受毆打(da),也想過自(zi)殺和(he)逃(tao)跑,但不(bu)知道要向什(shen)么人求(qiu)助(zhu),錯過了(le)一次(ci)次(ci)機會(hui),最(zui)終釀成無法挽回也不(bu)可(ke)饒恕的后(hou)(hou)果(guo)。
今年4月30日(ri),澎湃新聞從(cong)勞榮枝辯護律師(shi)吳丹紅處獲悉,勞榮枝案(an)二(er)審因(yin)不可抗拒原因(yin)中止(zhi)審理。
據江西省高級人(ren)民法(fa)院(yuan)(yuan)8月15日(ri)(ri)在江西法(fa)院(yuan)(yuan)網發布的公告,該(gai)院(yuan)(yuan)定于2022年8月18日(ri)(ri)09時30分在本院(yuan)(yuan)第(di)四審判(pan)法(fa)庭(ting)依(yi)法(fa)公開開庭(ting)審理勞榮枝涉(she)嫌犯故(gu)意殺人(ren)罪、搶劫罪、綁架罪上訴(su)一案。

據(ju)央視新聞報道,8月18日上(shang)午9時30分到(dao)20日18時23分,江西(xi)省高級人民(min)法院(yuan)依法公開審理了勞榮枝(zhi)故(gu)意殺人、搶劫、綁架上(shang)訴一案。江西(xi)省人民(min)檢察(cha)(cha)院(yuan)指派檢察(cha)(cha)員出庭履行職(zhi)務,上(shang)訴人勞榮枝(zhi)及(ji)其委托的辯護人到(dao)庭參加訴訟。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南昌(chang)市(shi)中級人(ren)(ren)民法(fa)院(yuan)一審判決(jue)認定,1996年至1999年間,被(bei)告人(ren)(ren)勞(lao)(lao)榮(rong)枝與(yu)法(fa)子(zi)(zi)英(ying)(ying)(已另案判決(jue))經共謀并分(fen)工,由(you)勞(lao)(lao)榮(rong)枝在娛(yu)樂(le)場所(suo)從事陪侍服務,物色作案對象(xiang),由(you)法(fa)子(zi)(zi)英(ying)(ying)實(shi)施(shi)暴力,先后在江西省(sheng)(sheng)南昌(chang)市(shi)、浙江省(sheng)(sheng)溫州市(shi)、江蘇省(sheng)(sheng)常(chang)州市(shi)、安(an)徽(hui)省(sheng)(sheng)合(he)肥市(shi)共同(tong)實(shi)施(shi)搶劫、綁架及故(gu)意(yi)殺(sha)人(ren)(ren)犯罪4起,致7名(ming)(ming)被(bei)害人(ren)(ren)死亡。案發后,勞(lao)(lao)榮(rong)枝使用(yong)“雪莉”等化名(ming)(ming)潛逃,于2019年11月(yue)28日被(bei)公安(an)機關抓獲(huo)歸案。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南昌市中級人民(min)法院判(pan)決認定(ding)被告人勞榮(rong)枝犯故意殺(sha)人罪、搶(qiang)劫罪、綁架罪,數(shu)罪并罰,決定(ding)執行死(si)刑,剝(bo)奪政(zheng)治權利終(zhong)身,并處沒收個人全(quan)部財產;賠償附帶民(min)事訴(su)訟原告人損失(shi)4.8萬(wan)余元。勞榮(rong)枝對原審判(pan)決刑事部分不服(fu),提出上訴(su)。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二審庭審中,上訴人勞榮枝、辯護人和出庭檢察員圍繞勞榮枝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審量刑是否過重、一審程序是否違法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勞榮枝進行了最后陳述。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據紅星(xing)新聞(wen),備受關注的勞(lao)榮(rong)枝案二審將再次(ci)開庭。據江(jiang)西(xi)法院審判(pan)綜合服務平臺發布的信息(xi),勞(lao)榮(rong)枝故意殺人案將于11月(yue)30日9點30分在江(jiang)西(xi)省(sheng)高級人民法院第四審判(pan)法庭開庭。
安徽(hui)合肥案被(bei)害人之(zhi)(zhi)一小木匠陸(lu)中(zhong)明的(de)女(nv)兒在(zai)網絡平臺發布視頻稱,她(ta)已收到通知,該案終審判決(jue)將于11月30日當天宣判。她(ta)表示,家屬不(bu)會(hui)妥(tuo)協,將會(hui)堅持到底,期盼法院作出公平、公正的(de)判決(jue)。陸(lu)中(zhong)明的(de)妻(qi)子朱大紅認為,勞(lao)榮枝犯(fan)下(xia)的(de)罪行是不(bu)可饒恕的(de),期待(dai)最終判決(jue)結果能把她(ta)繩之(zhi)(zhi)以法。
江西南昌(chang)案被害人熊起(qi)義的弟(di)弟(di)告訴記者,他此次也會再次參與旁聽,他希(xi)望法院能判處勞榮枝死刑。
每日經濟新聞(wen)(wen)綜合自(zi)江(jiang)西(xi)法(fa)院網(wang)、紅星新聞(wen)(wen)、澎湃新聞(wen)(wen)、南(nan)昌(chang)中院公眾(zhong)號、央視新聞(wen)(wen)
封(feng)面圖片來(lai)源:攝圖網-50087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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