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8 19:25:20
為進一步加強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監管,推動其持續穩健經營,銀保監會日前制定了《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是指經銀保監會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主要從事銀行債權轉股權及配套支持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辦法》提出,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應當按照監管要求,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框架和穩健的內部資本充足評估程序,明確風險治理結構,審慎評估各類風險、資本充足水平和資本質量,制定資本規劃和資本管理計劃,確保資本能夠充分抵御其所面臨的風險,滿足業務發展的需要。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應當通過公開渠道,向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披露資本充足性相關信息,確保信息披露的集中性、可訪問性和公開性。
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持續強化監管,指導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進一步加強資本管理,提升內部管理水平,規范開展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業務,增強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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