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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再出樓市新政!購房需要資格預審……什么是購房資格預審?如何申請?一文看懂

每日經濟新聞 2020-11-24 12:21:18

每經編輯|王曉波

成都再迎樓市重磅政策!

11月24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聯合發布《關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證搖號排序選房有關規定的補充通知》(簡稱《通知》),其中明確規定:在成都市中心城區實施購房資格預審。購房人可通過官方渠道據實填報相關信息,申請購房資格預審。符合購房條件的,購房登記系統賦予“購房資格預審碼”,“憑碼”報名登記。

即:從2020年11月25日起,購房申請人在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的,實行購房資格預審,申請人在購房前申請購房資格預審,經系統數據預審符合購房條件的,生成購房資格預審碼。

值得注意的是,已于2018年5月15日至2020年11月24日期間報名購買上述區域商品住房且通過購房資格審核的申請人,無需再申請購房資格預審,購房申請人可于2020年11月27日后通過身份證號碼和報名手機號在購房登記系統查詢購房資格預審碼。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建 攝(資料圖)

購房資格預審:“一戶一碼、憑碼報名”

申請購房資格預審流程:

申請途徑:通過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上政務大廳或者“天府市民云”手機應用客戶端,登錄購房登記系統進行購房資格預審申請。

填報信息:填報購房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等基本信息。

預審結果告知:經審核符合相應區域購房條件的購房人信息,生成“購房資格預審碼”,預審結果以短信、手機應用客戶端推送、網站查詢反饋等方式告知購房申請人可以購房的區域和購房資格類型。

對預審結果存在異議的,申請人可通過購房登記系統、咨詢電話等渠道進行申訴。但是,購房申請人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從而獲取“購房資格預審碼”的,購房登記系統3年內不受理其及家庭成員購房登記;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預審信息查詢:

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26日期間申請購房資格預審的購房申請人,可于2020年11月27日后,通過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上政務大廳或者“天府市民云”手機應用客戶端,登錄購房登記系統查詢預審結果、“購房資格預審碼”、可購房區域和購房資格類型等。

從2020年11月27日起申請購房資格預審的購房申請人,可于1個工作日后進行查詢。

購房資格審核:

購房申請人在購買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時,系統對購房申請人的“購房資格預審碼”進行動態核驗,購房申請人可憑核驗通過的 “購房資格預審碼”進行商品住房購房登記報名或者購買二手住房洽商。購買商品住房的,在項目登記報名后購房資格審核部門對購房資格信息進行復核;購買二手住房的,在辦理網簽備案手續時購房資格審核部門對購房資格信息進行復核。購房資格最終以復核結果為準。

登記購房人數與當期準售房源數如何分配?

《通知》明確:登記購房人數在當期準售房源數1.2倍以內的商品住房項目,由開發企業自行組織有序銷售。

登記購房人數在當期準售房源數1.2倍至3倍之間的,按原有規定公證搖號排序選房,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房源不低于房源數的20%,無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優先后剩余房源的60%,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及無房居民家庭選購后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購房家庭選購。

登記購房人數在當期準售房源數3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僅向已報名登記的無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銷售,其中無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房源數的70%,剩余房源用于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選購。

公證機構將按照無房居民家庭、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的分類及順序,實施公證搖號排序。公證機構出具公證書前,登記購房人選購后所退房源或剩余房源,按照公證搖號排序結果依序遞補。公證機構出具公證書后,登記購房人選購后所退房源或剩余房源,由開發企業自行組織銷售,并在銷售前發布公告,優先向無房居民家庭、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銷售。

對于登記購房人數在當期準售房源數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項目,按照以下順序分別對已報名登記的無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購房資格進行復核:

第一順序:具有項目所在區戶籍并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

第二順序:具有項目所在區戶籍;

第三順序:不具有項目所在區戶籍,但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并具有項目所在區同一住房限購區域購房資格;

第四順序:不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但具有項目所在區同一住房限購區域購房資格。

按照上述復核順序,復核確認的無房居民家庭、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人數分別達到其房源數3倍時,購房資格復核工作結束。復核過程中,第一順序人數超過其房源數3倍以上時,按其在該項目所在區同一住房限購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的時間長短依次復核;第一順序的登記購房人數未達到其房源數3倍時,依次復核第二順序的登記購房人資格,以此類推。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建 攝(資料圖)

2次放棄已選購房源的,12個月內不得參與報名登記

為了維護公平的市場環境,《通知》還明確,采用公證搖號排序選房的商品住房項目,公證機構出具公證書后,登記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12個月內累計放棄已選購房源達到2次的,自其第2次放棄起,12個月內不得參與購買商品住房的報名登記。

此外,還將嚴厲懲處弄虛作假行為。對于提供虛假信息獲取購房資格的,取消其購房資格,登記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3年內不得參與購買商品住房的報名登記。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弄虛作假的,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信用記減分,暫停網簽備案系統,暫停受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等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建 攝(資料圖)

附:成都房產政策權威解讀

1、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的政策解讀》,無房居民家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無房居民家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購買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購區域的,登記購房人須符合我成都市住房限購政策。

登記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名下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來無住房轉讓記錄。

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離異(喪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達到法定婚齡未婚居民;購房登記時離異已滿兩年的單身居民;喪偶單身居民等。

2、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安置補償協議在2016年10月1日我市實施房地產市場調控以后生效的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根據“拆一購一”原則,以原拆遷房屋所在地為區域認定標準,遵照區域住房限購政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補償協議生效后,未在我市住房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

補償協議生效后,已在我市住房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但購房日期為2017年3月24日之前,且所購房屋為二手住房。

2017年3月2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成辦發〔2017〕10號),明確自2017年3月24日開始,將二手住房納入限購范圍。

3、如何理解無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購房資格復核的具體順序?

舉例來說,比如某一商品住房項目A盤共有房源100套,報名登記結束后,登記購房人數共1000戶,開發企業開盤銷售方案明確70套房源用于無房居民家庭選購,30套房源用于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選購。

以無房居民復核順序為例,若無房居民家庭共有600戶,則先對第一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具有項目所在區戶籍并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進行購房資格復核,復核后,若第一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戶數超過210戶(無房居民家庭房源數的3倍),則按其在該項目所在區同一住房限購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的時間長短依次復核,直至第一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人數達到210戶時,結束復核工作。

復核后,若第一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戶數未達到210戶,則對第二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具有項目所在區戶籍)進行購房資格審核;復核后,若第一順序加第二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戶數超過210戶,則按第二順序無房居民家庭在該項目所在區同一住房限購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的時間長短依次復核,直至第一順序加第二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人數達到210戶時,結束復核工作,……以此類推。

4、復核順序中,第三順序和第四順序中提到的“項目所在區同一住房限購區域”如何理解?

項目所在區同一住房限購區域是指按照我市住房限購政策,可在該項目所在區購買住房的區域。

5、項目位于成都高新南區的,第二順序如何確定?

因成都高新南區無“同一住房限購區域”,為避免第二順序出現大量具備同等條件無房居民家庭或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的情況,對于位于成都高新南區的商品住房項目,若第一順序加第二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或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超過其房源數3倍,則第二順序按其在成都市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的時間長短依次復核。

例如,A商品住房項目位于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共有房源100套,報名登記結束后,第一順序加第二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或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超過了房源數3倍,共有400戶。開發企業開盤銷售方案明確70套房源用于無房居民家庭選購,30套房源用于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選購。對第一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具有項目所在區戶籍并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進行購房資格復核后,第一順序的無房家庭戶數為200戶,未達到210戶。那么接下來需繼續按第二順序進行復核。第二順序將按其在成都市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的時間長短依次復核,直至第一順序加第二順序的無房居民家庭人數達到210戶時,結束復核工作。

6、按序復核時,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長短如何確定?

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長短依登記購房人本人的情況確定,若登記購房人包括其他家庭成員的,則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時間依最長的一位登記購房人情況確定。

例如,一家三口,報名登記時,若三人均作為登記購房人進行報名登記,則依三人中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時間最長的確定;若僅有一人作為登記購房人進行報名登記,其他兩人僅作為家庭成員信息進行了填報,則依該登記購房人本人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時間確定。

7、按照復核順序,若最后一位有多戶無房居民家庭或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具備同等條件,如何確定資格?

當復核確認的無房居民家庭或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人數達到其房源數3倍時,若最后一位有多戶無房居民家庭或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具備同等條件,則均納入登記購房人名單,參與公證搖號排序選房。

8、對資格預審結果有異議,如何辦理?

對預審結果有異議的,可通過購房登記系統、咨詢電話等渠道向擬購房區域購房資格審核部門進行申訴。

咨詢電話:

1.五城區、高新區、天府新區:86279136、85156609、86279315、86279104

2.龍泉驛區:88457409

3.新都區:89397997

4.溫江區:82761394

5.雙流區:67035568

6.郫都區:87911361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成都發布、成都住建、成都商報等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建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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