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8-11 07:18:30
每經編輯|孫志成

在G15沈海高速被追尾后
車上豬肉散落一地
貨主表示,“車上10噸豬肉遭
附近村民哄搶,只剩3噸”
相關報道引發網友廣泛關注
話題沖上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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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時哄搶近7噸豬肉”
貨主損失近30萬元
8月4日,G15沈海高速
一輛從上海開往山東的貨車
在江蘇鹽城東臺段被追尾后
車上的豬肉散落一地
遭到附近村民哄搶
貨主張先生稱
“近10噸貨物被搶得只剩3噸
損失近30萬元”


貨主張先生表示
甚至有人連車門都沒放過
一名男子竟將事故車
掉落下來的車廂后門一并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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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主張先生介紹說
當天他不在車上
凌晨五點左右
司機駕駛著冷藏車
拉著重約10噸、價值40多萬元的冷凍豬肉
從上海運往山東
當車輛行駛到東臺市富安鎮時
車輛被后方一輛半掛車追尾
“很多貨都翻下了高速”
事發地點正好位于村莊上
附近的村民見到從高速散落下來的豬肉
很多人上前哄搶
有的騎著電動車
有的開著三輪車
還有的徒手把豬肉運回家


張先生介紹,每箱豬肉重約50斤
現場當時來了將近一百人
大約過了半小時
就搶走了近7噸豬肉
“貨車司機在現場嗓子都喊啞了
也沒法阻止”
交警認定追尾車輛全責
被哄搶7噸豬肉或無法理賠
事發后,張先生立即向當地公安局報警。交警趕到現場后,認定后方追尾車輛全責。警察陪同司機前往附近村莊嘗試追回貨物,但無一歸還。
對于剩下的約3噸凍豬肉,保險公司表示可折價理賠。但被哄搶的7噸豬肉由于沒有賠付依據,或無法理賠。
貨主表示:當地政府已追回部分豬肉
張先生表示,事發后當地警方和政府部門已經和自己溝通,表示將全力追回貨物。8月9日晚,他收到消息稱,當地政府告知其已追回部分豬肉存在冷庫。

律師:哄搶公私財物可被處5-10日拘留
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針對這一事件,總臺記者采訪了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明明律師,作出如下解讀: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哄搶公私財物可被處5-10日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可被處10-15日拘留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車禍后哄搶豬肉的行為,已經觸犯上述規定,公安機關對參與哄搶的人員可進行罰款、拘留。
但若哄搶人能夠退還豬肉、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后果,并取得貨車司機及豬肉所有權人的諒解,可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若有人聚眾哄搶豬肉,且數額較大(一般2000元以上視為數額較大),對聚眾哄搶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人,法院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罰金,上升到刑事責任的層面。
貨車司機已經報警處理,但鑒于哄搶的人比較多,若等待警察前來處理會存在取證問題。建議這種情況下打開行車記錄儀或者用手機、相機進行攝像,主要攝像內容是拍攝清楚哄搶人的面容、哄搶的物品數量,以供后續提供給警方進行追責。
網友紛紛留言:
“哄搶豬肉的人應該賠償”
“不幫忙還搶

“素質太低了,不能縱容”
……




8月10日,東臺市公安局對此發布通報稱,8月4日凌晨4時許,山東籍司機邱某某駕駛魯K7****重型廂式貨車拉載冷凍豬肉,沿沈海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駛至1090KM處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運載的凍豬肉部分散落到高架橋下農村道路上,被附近及路過群眾撿拾。接到報警后,公安機關立即組織開展調查處理工作,已追回部分散落凍豬肉。對涉嫌違法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目前,相關調查工作正在進行。

編輯|孫志成 杜恒峰 王嘉琦

本文轉自:中央廣電總臺中國之聲(ID:zgzs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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