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0 20:17:09
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必須主體適格、措施適度。主體適格,就是這些防控措施只能由政府及其相關部門依法實施,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未經批準擅自采取設卡攔截、斷路堵路、阻斷交通等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措施適度,就是根據法律規定,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也要與疫情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的性質、程度和范圍相適應;有多種措施可供選擇的,應當選擇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益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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