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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8 09:55:18
據中證網消息,12月28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證券法,修訂后的證券法將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修訂后的證券法,發行人在其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尚未發行證券的,處以2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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