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12-21 17:44:44
每經記者|李彪 每經編輯|劉野
“實踐證明,環境保護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企業轉型升級,有效解決‘劣幣驅逐良幣’問題,維護了守法企業的正當權益,推動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影響的只是黑色經濟,只是少數人的非法利益。”
12月21日,在中國環境新聞工作者協會主辦的“中國上市公司環境責任年會暨《中國上市公司環境責任信息披露評估報告(2018年度)》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宣教司司長、環境記協副主席劉友賓做如上表示。
劉友賓指出,希望我國上市公司及各類企業加強信息公開,并不斷提升環境信息披露水平,更好地履行環境責任。
近年來,雖然我國滬深上市公司發布環境責任報告的數量在不斷增加,但是,占比仍然較低,而且,從信息披露度來看并不高。
中國環境新聞工作者協會與北京化工大學聯合發布的《中國上市公司環境責任信息披露評價報告(2018年)》(以下簡稱《報告》)顯示,2018年中國滬深股市上市公司總計3567家,已發布相關環境責任報告、社會責任報告及可持續發展報告的有效樣本企業共928家。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企業不愿意披露環境信息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害怕”。據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統計,2017年,如果合規披露,僅發債和增發股份兩項,本可阻止超過5600億元資金流入重大環境違規上市公司。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李彪 攝
上市公司是行業內發展的標桿,在日益嚴格的環境要求之下,上市公司的環境責任也應該走在前列。
《報告》中指出,2018年國內企業發布社會責任或環境責任報告的數量為1646家,發布報告的上市公司占其比率為56.38%。
同時,2018年中國滬深股市的上市公司發布相關環境責任報告、社會責任報告及可持續發展報告的有效樣本企業共有928家,相比2017年增加71家。發布報告的上市公司環境責任信息披露指數總體平均得分約為33.14分,相比2017年指數分數提升6.32%。
但是,相對于2018年中國滬深股市上市公司總計3567家來說,僅有928家企業發布相關環境責任報告、社會責任報告及可持續發展報告的有效樣本似乎并不多,占比僅為26%,意味著超過七成的上市公司未披露相關信息。
環境記協副主席兼秘書長李瑞農介紹,環境信息披露水平整體水平略有上升,但仍處于二星級發展階段。
《報告》顯示,已發布報告的928家上市公司中屬于國家級重點監控企業的有76家,總體平均得分為40.69,各項指標得分均高于總體企業平均得分,但仍為二星級水平,處于發展階段。
此外,不同產業、不同地區的上市公司在環境信息披露上也表現出了明顯的差異。
《報告》指出,從產業水平來看,第一二產業環境責任信息披露指數總體上高于第三產業,二者在環境績效方面披露水平比較接近。環境責任信息披露指數排名前20名均為第一二產業的企業。京津冀地區企業環境責任信息披露指數總體分數略高于全部樣本平均水平。在928家樣本中,屬于京津冀地區的企業有157家,占比16.92%。
劉友賓說:“《環境保護法》明確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力。我們倡導企業如實向社會公開主要污染物排放相關信息,以及污染治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接受社會監督,以此增進公眾對企業的了解,化解不必要的猜疑和矛盾,同時也為企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2017年6月,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與生態環境部政策法規司簽署的關于共同開展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協議,雙方簽定了合作協議,為共同推動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奠定了良好的合作基礎。
從2016年起,證監會連續兩年修訂并公布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準則,積極落實七部門制定的《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對于這些動作,證監會給出了明確的目標指向,到2020年年底所有上市公司都要披露環境信息。
即便國家層面在大力推進上市公司的環境信息公開,但是,上市公司涉及的環境信息內容時卻喜歡躲躲閃閃,很大一部分的根源還是在于“心虛”。
《報告》中指出,2018年未發布上市公司環境信息責任披露報告的企業中,山西三維(違法傾倒工業廢渣)、先河環保(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沙鋼集團(工業固廢污染土壤水體)、藍豐生化(固廢污染)、羅平鋅電(重金屬污染)、輝豐股份(有害廢水偷排)、華自科技(超標排放污水)、安納達(廢氣污染)、渤海股份(超標排放污水)、武進不銹(固廢污染)等公司均因環境污染問題被國家、省、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處罰。
對此,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環境政策部行業環境政策室主任李曉亮給出了一個更為一針見血的數據。他指出,上市公司環境行政處罰信息披露嚴重不足,以2017年為例,所處罰企業數量885家,披露企業數量22家;重大處罰501家,披露企業數量21家。
李曉亮透露,僅以2017年數據為例,如合規披露,僅發債和增發股份兩項,本可阻止約超過5600億元資金流入重大環境違規上市公司。
李曉亮強調,針對受重大環境行政處罰的所有企業,據目前不完全統計,會在銀行貸款、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綠色工廠認定、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等各種稅收優惠等方面受限制。但是,相關本應有效的限制政策目前并未有效激活,處于“沉睡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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