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jing)濟(ji)新聞 2019-07-15 06:54:17
深(shen)圳市(shi)(shi)住建局表示,由于深(shen)圳市(shi)(shi)房(fang)地產(chan)市(shi)(shi)場規模有限,成交價(jia)格水平易受結構性影(ying)響,直接(jie)公示有關價(jia)格信息(xi)并不(bu)能很好地反(fan)應市(shi)(shi)場的(de)真實情況。為(wei)了(le)更為(wei)準(zhun)確地反(fan)應房(fang)地產(chan)市(shi)(shi)場的(de)運(yun)行情況,在做好房(fang)地產(chan)預售項(xiang)目“一(yi)房(fang)一(yi)價(jia)”價(jia)格公示的(de)基礎上(shang),不(bu)再(zai)公布匯(hui)總后的(de)成交金(jin)額(e)及均價(jia)信息(xi),
每經編輯|鄭直
正在(zai)看房(fang)買房(fang)的人,需要緊密關(guan)注房(fang)地(di)產市場的價格走勢,而房(fang)地(di)產市場(包(bao)括(kuo)一手和二手房(fang)交易)的平均成交價格,則(ze)是很多(duo)人追蹤(zong)的重(zhong)要數(shu)據(ju)。
不(bu)過對于要在深圳看房(fang)的人來(lai)說,現在已經看不(bu)到樓市(shi)平均(jun)價格這(zhe)項“晴雨表”數據了(le):包括住宅、商業、辦公樓在內,深圳全部類別的一手房產有關成交均價及成交金額的價格信息已經“消失”了3個月。

圖片來源:攝圖網
也就(jiu)是說從今年4月開(kai)始,深(shen)圳市房(fang)地產信息平臺(tai)上(shang)公布的數(shu)據(ju)中不再有新(xin)房(fang)的成交均價、成交總金(jin)(jin)額(e),以及依面積區(qu)間分類公布的成交均價、總金(jin)(jin)額(e)。
對此,深圳市住建局表示,成交價格水平易受結構性影響,直接公示有關價格信息并不能很好的反應市場的真實情況。
現在要想得知深圳樓市的官方“大數據”,只能通過國家統計局每月公布的房地產價格指數這唯一渠道。
幾乎每一家位居深圳的(de)房地產(chan)中介行業頭部(bu)企業,都會發布(bu)基(ji)于各自成交(jiao)信(xin)息而梳(shu)理、統計出(chu)的(de)樓市研(yan)報(bao)。而深圳市房地產信息平臺由涵(han)蓋了全(quan)市網(wang)簽信息梳理統(tong)計而來(lai)的數據,堪稱是其中(zhong)分量最重的一份。
以前,無論(lun)是成(cheng)交(jiao)套數(shu)、成(cheng)交(jiao)面積、成(cheng)交(jiao)均價、成(cheng)交(jiao)總價,還是基于不同的(de)(de)面積區間(jian)分(fen)類或商品房(fang)用途分(fen)類而統計(ji)出的(de)(de)具體分(fen)類信息,均可在該平臺(tai)上以月或日為(wei)單位(wei)查詢到。
然而,今年4月深圳機構改革后,深圳市房地產信息平臺入口由原深圳市規土委官網改為了深圳市住建局官網,自此該平臺上公布的數據中不再有新房的成交均價、成交總金額,以及依面積區間分類公布的成交均價、總金額等具體信息。
全新的(de)深圳市房地產信息平臺上公(gong)布(bu)數(shu)據(ju)的(de)內(nei)容僅包括了(le)成(cheng)交套數(shu)、成(cheng)交面(mian)積(ji)、可售套數(shu)、可售面(mian)積(ji),以及“一房一價”等類目。二手房方面公布的數據則只有成交(jiao)套(tao)數和面積,一直(zhi)未(wei)公布相關成交(jiao)價格。
對此,7月13日深圳市住建(jian)局回應(ying)稱,由于深圳市房(fang)地(di)產(chan)市場(chang)規模有限,成(cheng)交價格水平易受結構性影響,直接公示(shi)有關價格信(xin)息并不能(neng)很好(hao)地(di)反應(ying)市場(chang)的真實(shi)情況。
根據深圳市房地產宏觀調控的要求,為了更為準確地反應房地產市場的運行情況,參考其他兄弟城市的做法,該局在做好房地產預售項目“一房一價”價格公示的基礎上,不再公布匯總后的成交金額及均價信息,有關市場情況以國家統計局每月公布的房地產價格指數為準。
深圳市住(zhu)(zhu)建局(ju)同時表示,一(yi)手預售(shou)住(zhu)(zhu)宅戶型信(xin)息是根(gen)據房(fang)地產預售(shou)測(ce)繪(hui)生成的(de)參考數據,在實踐中并(bing)不能完全與交(jiao)付情(qing)況相符。為避免(mian)對(dui)購(gou)房者造成誤(wu)導,經(jing)研(yan)究,該(gai)局不再公示有關戶(hu)型信(xin)息,套房戶(hu)型以購(gou)房者實際(ji)查(cha)勘為準。
以(yi)上調整是(shi)(shi)為了更好地反(fan)映深(shen)圳市房地產(chan)市場的(de)整體情(qing)況,是(shi)(shi)房地產(chan)宏觀調控措施(shi)的(de)組成部(bu)分。同時,深(shen)圳市(shi)住(zhu)建(jian)局(ju)也將根(gen)據市(shi)場運(yun)行的實(shi)際情況,適(shi)時發布有關信(xin)息。
上海易居(ju)房地產研究院副(fu)院長楊紅(hong)旭認為,深圳市這(zhe)樣的做法可以(yi)理解。
“均價會受到成交樣本數量的影響,成交規模越大,均價越能夠反映市場的實際情況。如果成交總規模偏小,比如這個月賣的豪宅多,就會拉高均價;下個月郊區新盤供量大,就拉低了均價,而深圳市的新盤供應量、成交量規模并不大。
另外一(yi)個(ge)因素就是統計局會公布全國70城房價指(zhi)數,這個(ge)指(zhi)數中包(bao)含了(le)深(shen)圳,它能夠更好反映一(yi)個(ge)城市房價的短期波(bo)動。”
那么(me),深圳能這么(me)做,其他(ta)城市也可(ke)以采取類(lei)似(si)的方法嗎?楊紅旭說,鑒于目前房地產市場依然在調控,如果出于穩定市場情緒的目的,暫時不公布均價,對于其他城市來說,也是可以考慮的做法。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有關市場情況以國家統計局每月公布的房地產價格指數為準,而這個指數具體就是指“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

深圳市住建局在回復中表示,該房地產價格指數是根據市場實際成交的情況,經過科學的計算方法,排除了具體項目的價格干擾,可以有效的反映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的整體價格水平,具有很高的權威性與準確性。
當地媒體(ti)整理國家統計局數據發現,今年(nian)前5月,深圳新(xin)房成(cheng)交價格變化幅(fu)度都比較小(xiao),除5月份同比上漲1.2%外,其(qi)他全部(bu)變化幅(fu)度均(jun)在-0.3%至0.7%之間。二手房(fang)市場的價(jia)格變動幅度則比較明顯,尤其同(tong)比均(jun)為上漲(zhang)趨(qu)勢,且漲(zhang)幅至少為2.9%。
值得(de)一提的是,在國家統計局(ju)每月(yue)公布(bu)的這份房地產價格指數中(zhong),僅有(you)“環(huan)比”、“同比”和“定基”三(san)個(ge)類(lei)目(mu)信(xin)息(xi)。
這能直接體現的其所涉及的70個城市的商品房市場變動情況,但并不包含直觀的各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的成交均價”數據,且無法推導出具體金額數值。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深圳新聞網、經濟之聲(記者:張子雨)、南方都市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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