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見聞 2019-03-22 15:48:12
3月22日,山西銀保監會開出了兩張罰單,罰單案由再涉“內控不足”。其中,農業銀行太原市并州支行及其多位員工因內控不力,未嚴格執行自助設備加配鈔操作制度,未按規定組織查庫、輪崗,對員工培訓管理不到位,被山西銀保監局處罰。無獨有偶,同樣因內控不足,員工管理不到位,民生銀行太原分行及其相關員工被罰。
一直以來,內控不足、制度執行不到位是不少銀行業違規事件的根源。3月22日,山西銀保監會開出了兩張罰單,罰單案由再涉“內控不足”。
根據罰單,因內控不力等原因,農業銀行太原市并州支行、民生銀行太原分行等兩大銀行及其11名相關責任人受到處罰。
其中,農業銀行太原市并州支行及其多位員工因內控不力,未嚴格執行自助設備加配鈔操作制度,未按規定組織查庫、輪崗,對員工培訓管理不到位,被山西銀保監局處罰。
農行太原并州支行也被責令改正,罰款50萬元。該行原自助設備管理員金愛蘭被處以禁止從事銀行業2年,原自助設備管理員王靜被處以禁止從事銀行業2年,營業室代班主管代晉燕被處以禁止從事銀行業2年,營業室運營主管田國香被處以禁止從事銀行業2年。同時,該行原行長關寧被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2年,原行長范文波、原省分行營業部副總經理郭志民均被警告。

無獨有偶,同樣因內控不足,員工管理不到位,民生銀行太原分行及其相關員工被罰。
其中,民生銀行太原分行被責令改正,罰款50萬元;其員工吳友珊、王國棟分別警告并罰款5萬元,員工鄭天磊被警告,員工關啟明被處以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
從處罰依據來看,上述兩張罰單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四十八條規定。
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二)拒絕或者阻礙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檢查的;
(三)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
(五)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
(六)拒絕執行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措施的。
第四十八條規定為: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銀行業監督管理規定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七條規定處罰外,還可以區別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三)取消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禁止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華爾街見聞 陳圣潔 封面及文中圖均來自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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