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3-05 18:38:43
每經記者|陳玉靜 每經實習編輯|易啟江

圖片來源:攝圖網
3月3日,全國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開幕。全國政協委員、魯信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相開進在此前召開的一次座談會中提到,他將向大會提交一份有關信托公司設立分支機構的提案。
相開進委員認為,信托現在是僅次于銀行業的國內第二大金融行業,現在總資產接近25萬億,在這個情況下,信托機構的功能越好地發揮,越能夠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民生,但是現在信托公司沒有分支機構,一切事情要由總部決定,而且由于在各省市自治區沒有設立分支機構,也導致外界對信托的認知度也不高。
相開進委員分析,過去信托公司沒有分支機構,是因為信托公司成立當初承擔了地方的一些融資功能,基本上不需要跨出省門去作業。而隨著時間和外部環境的改變,信托公司全國范圍內創業,信托公司的分支機構越來越顯得有必要設下來,這對于信托的發展,對于老百姓接受信托的理財服務,對于企業接受信托的融資服務,都具有非常現實的意義。
根據《信托公司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未經原中國銀監會批準,信托公司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分支機構。《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數年前,原中國銀監會非銀部主任柯卡生曾就信托公司在異地開設分支機構作出回應。據《中國證券報》報道,柯卡生曾在2010年中國信托業峰會上表示,對于信托公司在異地開設分支機構,“中國銀監會一直在調研、觀察。”他透露,對這個問題,銀監會已經做了幾年的準備,目前已經有了辦法,也小范圍征求了意見,但一些問題把握還不準。例如什么樣的條件可以設機構,設代表處還是分支機構,怎么監管。“這個事情回去我們會抓緊研究。”柯卡生表示。
資深信托研究員袁吉偉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信托公司現在不能設立分支機構主要是考慮避免信托公司盲目擴張,目前信托公司為了展業,主要通過設立異地團隊的形式,開展市場營銷和拓展。開展異地分支機構建設有利于信托公司本地化運作,適當進行授權開展業務經營,當然設立分支機構對于信托公司自身內部管理水平會有更高要求。從現有監管政策看,理財子公司等資管機構都是在滿足一定監管要求下可以設立分支機構。未來也可以針對信托公司設立分支機構建立行政許可要求,針對滿足監管要求的信托公司允許其設立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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