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0 16:38:42
個人所得稅APP更新后,當出租方類型選擇為“自然人”時,出租人姓名和出租人身份證號碼變為“選填”狀態;當出租方類型選擇為“組織”時,出租單位名稱也變為“選填”狀態。業內人士認為,此前由于租客填報租房個稅抵扣需要征得房東同意,而房東顧慮到身份信息泄露、可能會被追溯補繳房屋租賃稅費等原因,變相提出“漲租”要求,引發了房東與租客之間的博弈。此次個人所得稅APP的更新應該可以打消房東的擔心了。(上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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