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客戶端 2019-01-08 12:21:14
2018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獎金標準進行了調整。其中,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獎金額度由設立之初的500萬元/人調整為800萬元/人,獎金分配結構調整,全部由獲獎者個人支配,國家科學技術獎三大獎獎金額度也同步提高50%。

哈爾濱工業大學劉永坦院士,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工程大學錢七虎院士分獲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 @新華視點 圖
2018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獎金標準進行了調整。
調整原則:一是獎金額度提高60%,即由500萬元/人調整為800萬元/人;二是調整獎金分配結構,將獎金全部授予獲獎人個人,由個人支配。
主要考慮是:本次獎金標準調整是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設立近20年以來獎金額度及結構首次調整, 旨在充分體現黨和國家對我國科技工作者的激勵和關懷。1999年設立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時,規定500萬元獎金“50萬元屬獲獎人個人所得、450萬元用作科研經費”,當前我國科研人員獲得科研經費的渠道已大幅拓寬。此外,參考國際慣例,將獎金全部授予獲獎人個人是國際知名科技獎勵的普遍做法。
在調整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獎金標準的同時,對三大獎獎金標準一并做了適當調整。調整原則為: 獎金額度提高50%, 即特等獎獎金標準由 100萬元/項調整為 150萬元/項,一等獎獎金標準由20萬元/項調整為30萬元/項,二等獎獎金標準由10 萬元/項調整為15萬元/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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