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6 08:15:44
1月2日,濟南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其官方微信通報了一起行政訴訟的審理情況,這起“打假人”的賞金之爭引發熱議。2017年3月,消費者賈龍(化名)在濟南某超市購買了一袋價值2.02元的面包,發現已經過期,遂進行舉報,但舉報獎勵金僅為0.2元。
賈龍與負責處理此事的濟南歷城區食藥監部門對簿公堂。濟南中院二審審理該案時,認為食藥監做出的獎勵適用法律規范不當,判令重新獎勵。1月3日,記者對話事件當事人賈龍。據他介紹,該案2018年9月二審結束,法院判決后不久,自己收到了2000元左右的新獎勵金。(北京青年報)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