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9 10:26:01
天津市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完善低價藥品價格管理方式的通知,改革低價藥品管理方式,以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實際交易價格計算,凡符合低價藥日均費用標準的(西藥不超過3元、中成藥不超過5元)藥品,均可執行國家關于低價藥品價格管理相關政策;凡不符合低價藥品日費用標準的,不得執行低價藥品價格管理相關政策。建立低價藥品動態進出機制。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按照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制定價格進出低價藥品管理。(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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