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1-06 16:19:36
每經實習記者|滑昂 記者 岳琦 每經編輯|胥帥
隨著近日一份刑事裁定書的公開,紅日藥業(300026,SZ)涉及的一起“奇葩敲詐案”由此浮出水面。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獲取到了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刑事裁定書》,其中提到,紅日藥業因涉及自身“商務往來送禮的清單和不正當商業行為”文件等內部資料外泄,被四川一男子獲取后通過互聯網渠道散發,進而被索要價值人民幣300萬元的比特幣。最終,被告人杜兵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5萬元。
2014年底,被告人杜某在互聯網上發現紅日藥業“商務往來送禮的清單和不正當商業行為”的文件等內部資料并全部下載。隨后,杜某使用電子郵件與紅日藥業前董秘鄭某取得了聯系,以曝光紅日藥業上述信息為由索要錢財,但紅日藥業未理會。于是杜某在天涯論壇發帖并附上一張該公司商業往來費用清單的截圖,紅日藥業發現天涯論壇的帖子后,由前董秘鄭某聯系杜某,稱愿花30萬元解決此事。杜兵提出需要300萬元解決,并要求以比特幣支付。
紅日藥業經評估后,同意被告人杜某的要求,花費人民幣近300萬元購買了2101.209個比特幣并將其中的2099.7個比特幣轉入杜某賬戶,杜某提現總計得款200余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終身判決書中提到,受害人在長達一年半的時間內未報案,而這也成為了一審后被告人杜某上訴的理由之一。與此同時,紅日藥業在公告中也未披露本案一審及終審情況。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紅日藥業詢問,判決書中提到的“商務往來送禮的清單和不正當商業行為的文件”究竟是什么,為何紅日藥業“心甘情愿”支付被告人“封口費”后的一年才報案?
紅日藥業證券部工作人員表示:“案件屬于刑事犯罪,是涉及到我們企業安全的一個案件,公司這邊肯定是會配合有關部門處理相關事情的。”而對于案件前期情況,該名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
紅日藥業作為上市公司,為何沒有及時發布相關公告通報案情?上述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我們到必要的時候,公司這邊會考慮的,隨時關注我們公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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