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 2018-11-05 13:16:47
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公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我中心于2018年10月22日在《深圳特區報》發布了《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公告》(深土交告〔2018〕24號,以下簡稱《出讓公告》),以掛牌方式出讓A122-0357等兩宗地的使用權。現接委托人通知,就有關事宜補充公告如下:A122-0357宗地《出讓合同》中第七條中“本地塊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條文修改為“居民家庭新購買商品住房的,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之日起3年內禁止轉讓”。(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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