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觀新聞 2018-09-27 16:42:00
上海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深化完善共有產權保障房申請供應政策。《意見》將在今年10月8日起實施。根據《意見》,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保障范圍新增人群為: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規定標準分值(120分)、已婚、在上海無住房、在上海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符合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收入和財產準入標準的非戶籍常住人口。(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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