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6-28 00:28:17
每經記者|張祎 每經編輯|王可然
沈陽,舊稱奉天,這座有著歷史感的東北城市中,藏身了不少近百年前的老銀行舊址,一座座歐式建筑不但凝固著獨特的年代美感,還彰顯著這座城市昔日金融業的繁榮。
位于沈河區北站路61號的CBD核心地段,有一座6A級寫字樓——沈陽財富中心A座。這棟被玻璃幕墻環繞、富含現代氣息的超高商務建筑中,匯集了諸如渣打銀行等眾多金融機構。2017年11月24日,沈陽財富中心A座首層,一家取名“遼寧振興”的民營銀行在此開張。
表面上,這不過是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又一實踐,迄今為止,全國已有17家民營銀行開業,且各具特色。但若進一步探尋,就可以發現,這家銀行有些與眾不同,雖地處北方,卻發散出一股濃郁的南方氣質——
翻開遼寧振興銀行高管的履歷,董事長、副董事長、行長乃至副行長皆有在“深圳發展銀行”(以下簡稱“深發展”)的多年任職經歷;
再看股權結構,設計可謂精妙,超過50%的股權被三股東和二股東持有,從股權關系上看,前者受周林絕對控制;從管理和經營層面看,沈光朗掌控著后者,周林和沈光朗均曾任職深發展,目前為遼寧振興銀行的正副董事長。
此外,股權穿透之后,近七成的股權被7個自然人持有,一家銀行的股權如此集中于少數個人,不禁讓人驚嘆!
翻閱遼寧振興銀行5名核心成員的履歷,記者發現,周林、沈光朗、喻菁華以及劉玫林四人的職業生涯中,不約而同地閃現著同一家銀行的身影,名為“深發展”
2016年12月19日,經當時的銀監會批復,遼寧振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遼寧振興銀行”)開始正式籌建,并于2017年11月24日正式開業,成為東北地區第二家民營銀行、遼寧首家民營銀行。
在準予開業的批復中,遼寧銀監局核準了遼寧振興銀行5名核心成員的任職資格:周林任董事長,沈光朗任副董事長;喻菁華任行長,劉玫林、王傳正任副行長;劉玫林任董事會秘書。此外,還核準了周林、沈光朗、陳偉、陳佳偉、耿凡超、喻菁華、劉玫林董事的任職資格;核準劉鐵民、劉志遠、王新宇、周俊祥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
通常,這是一份每家銀行董監高上任前都需要拿到的任職批復,既常規又平淡。但是細細翻閱這些高管的履歷,記者發現,周林、沈光朗、喻菁華以及劉玫林四人的職業生涯中,不約而同地閃現著同一家銀行的身影,名為“深發展”。
從公開資料一一來看。
董事長周林,畢業于南京航空學院及清華大學,曾任深圳市體改委副主任;廣東發展銀行深圳分行行長。1997年7月,被深發展董事會聘任為行長,而后經股東大會增補為董事。2003年9月正式擔任深發展董事長,2004年12月離任。
副董事長沈光朗,北京大學經濟學碩士、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學博士,32歲時就因業務能力突出升任深發展總行離岸業務部總經理,曾在深發展新橋時代負責起草洋行長韋杰夫主導的“One Bank”計劃。
行長喻菁華,迄今已有30年銀行業從業經驗,本科及研究生均畢業于湖南財經學院金融系,歷任廣東發展銀行深圳分行稽核部總經理、深發展計劃財會部副總經理、深發展上海分行副行長。2012年8月,出任上海閔行上銀村鎮銀行行長,帶領該行在農業占比較小的上海地區主攻科技金融專業特色,創下上海市金融服務多個第一。
副行長兼董事會秘書劉玫林,也曾有深發展機構部總經理的任職經歷。
由上可見,5名核心成員中,至少有4人曾在深發展擔任要職,如今分別在遼寧振興銀行正副董事長、正副行長、董秘等關鍵崗位上運籌帷幄,并且同時任職公司董事,這在現有的民營銀行中顯得相當特立獨行。
回首深發展,6年前,這家曾在我國銀行業和資本市場舉足輕重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在一次資產重組中告別江湖。2012年6月,深發展完成吸收合并平安銀行的所有法律手續,隨后更名為“平安銀行”。保留下證券代碼“000001”后,深發展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眾所周知,深發展是中國第一家面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商業銀行,作為金融改革的典型樣本,其發展歷程創造了太多故事,也對我國現代銀行業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其中一個重要影響便體現在人才資源上。當年頻繁人事變動下,不少從深發展離職的管理人員各自轉戰到了以城商行為代表的其他銀行,以致坊間甚至出現了“深發展是中小銀行行長供應基地”之說。
期間甚至發生過引人注目的高管集體跳槽事件。2012年,原深發展上海分行行長仇衛平、分管對公業務的副行長華向陽、公司銀行部總經理甘駿、主管票據與資金拆借業務的金融同業部總經理李子超與貿易融資部總經理戎波,齊齊離開深發展上海分行,前往剛完成改制的寧波通商銀行。
但需要注意的是,當時正處于平安銀行整合深發展期間,在此背景下,集體跳槽的原因多有理念不合的意味。而如今,深發展“離別”多年后,境況不同的數位原深發展舊部集結至一家剛呱呱墜地的全新民營銀行,且總部位于東北老工業基地,經濟環境、市場結構均與故地深圳大相徑庭,這不由令人心生好奇:從改革開放潮頭走出的一眾金融精英,為何會集體北上到一老工業基地上開荒拓土?
憑著對沈陽啟源的絕對控股權,周林持有遼寧振興銀行高達22.275%的股份;而從穿透后的持股排名來看,前6位自然人合計持股比例竟高達67.825%
曾執掌過深發展、出生于黑龍江哈爾濱的周林,或許是吹響這次“創業”集結號的那個人。
公開信息顯示,遼寧振興銀行從籌備步入開業,周林的身份也從籌備組組長晉升為董事長。而且,周林還在該行占有相當高的股份。
具體來看,遼寧振興銀行發起人有五名:上市公司榮盛發展(002146,SZ)的全資子公司以30%持股位列第一大股東;另外四家分別是沈陽天新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新浩”)、沈陽啟源工業泵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啟源”)、沈陽智通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通融”)、沈陽金聯邦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聯邦”),分別持股28%、22.5%、9.75%、9.75%。
其中,三股東沈陽啟源是周林直接和間接持股合計達99%的公司。啟信寶顯示,周林以及北京興金旺融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興金”)分別持有沈陽啟源90%、10%股權。與此同時,周林還擁有北京興金90%的股權,剩下的10%則在一位名叫吳麗麗的股東手中。就這樣,憑著對沈陽啟源的絕對控股權,周林持有遼寧振興銀行高達22.275%的股份。
持股28%的二股東天新浩背后則有3名自然人。同樣是啟信寶顯示,天新浩由深圳市新浩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新浩”)100%控股。深圳新浩的股東有三:羅益洪(51%)、陳榮珠(39%)、郭惠(10%)。由此計算,這三位自然人分別間接持有遼寧振興銀行股權14.28%、10.92%、2.8%。
另外,自然人何志濤、陳書智通過對四股東智通融各自持股80%、20%,從而分別間接持有遼寧振興銀行7.8%、1.95%股權;自然人高源通過對五股東金聯邦的母公司北京超安園林景觀工程有限公司100%持股,也間接持有遼寧振興銀行9.75%股權。
至此,遼寧振興銀行第二至第五位發起人背后的底層自然人股東均已浮出水面。不難發現,除第一大股東榮盛中天這家上市系公司持股30%外,該行另外的70%股權實際最終為8位自然人所擁有。其中,來自沈陽啟源的周林持股比例最高,達到了22.275%;接下來是天新浩的羅益洪、陳榮珠,各自持股14.28%、10.92%;金聯邦的高源、智通融的何志濤緊隨其后,分別為9.75%、7.8%;最后則是來自天新浩的郭惠、智通融的陳書智、沈陽啟源的吳麗麗,分別為2.8%、1.95%、0.225%,持股比例較低。
從穿透后的持股排名可以看到,前7位自然人合計持股比例竟高達69.775%。在銀行業內,這種股份集中于少數自然人的股權架構模式非常罕見。股份制銀行股東戶數動輒十多萬,各地的城商行和農商行少說也是成千上萬股東,穿透之后股東數更是成倍增加。
中商產業研究院執行院長楊云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在民營銀行發起人數量上,目前并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上下限,但是一般至少要達到四五家法人。因為在實際審核中,單個股東的持股比例不能超過30%,如果股東數量太少,就無法保證股權合理分布。
但是在股權分布符合監管的情況下,數位自然人擁有一家銀行的大半股權,這種情況是否會存在潛在的治理風險呢?一位資深投行人士認為,這種情況下,有三個問題需要格外注意,一是應該向監管部門進行如實陳述和充分信息披露,尤其是要說明股東間的關聯關系,是不是一致行動人;二是銀行的注冊資本是實繳,股權結構底層的這些自然人應具備出資能力,要有合法的資金來源;三是銀行業務與股東的關聯交易,占比多少,是否公允定價,有沒有利益輸送。“如果這三個問題不解決好,銀行容易成為股東的提款機。而銀行因為向社會廣泛吸納資金,具有很強的外部性,一旦出現少數內部人控制,容易引發金融風險,所以需要建立分權監督制約的法人治理結構,人是靠不住的,制度才值得信賴。”上述投行人士如是表示。
副董事長沈光朗雖然明面上不持有該行股權,但卻在第二大股東天新浩中擔任要職。資料顯示,沈光朗是天新浩法定代表人,同時還任執行董事兼經理
于榮盛發展而言,遼寧振興銀行是其繼房地產基金、創投、保險等一系列金融領域投資后,又大手筆開拓的新領域。其旗下子公司榮盛中天以第一大股東身份參與遼寧振興銀行的設立,出資6億元,占股30%。
可是,對這筆投資機會寄予厚望的榮盛發展,在這家民營銀行中究竟掌握多少話語權呢?
如上所述,遼寧振興銀行董事長周林是擁有該行股份最多的單一自然人股東,穿透后持股該行22.275%股權。
另外,記者注意到,同樣出身于深發展的副董事長沈光朗,雖然明面上不持有股權,但卻在第二大股東天新浩中擔任要職。工商信息顯示,沈光朗是天新浩的法定代表人,同時還任執行董事兼經理一職。
那么,法定代表人及執行董事兼經理,對于一家公司而言重要性幾何呢?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向記者介紹,按照《公司法》,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在沒有設立董事會的公司里,執行董事擁有日常管理的最高權限。
“股東更多扮演的是投資者角色,而公司日常的經營管理、未來的發展方向和發展戰略,取決于執行董事的個人能力。”王智斌律師表示,在決策權方面,股東會和執行董事之間會進行劃分,通常采用的基本原則是,日常經營性的事項由執行董事來負責,重大的非日常性的事項則由股東會來表決,至于具體怎么劃分,需要看公司章程里面的約定。
一位華北地區律所的律師對記者表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代表法人來行使職權,由廠長、經理擔任,也可以由董事長、理事長擔任。法定代表人對內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對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權力和責任可謂重大。至于執行董事,類似于公司一把手角色,執行股東會決策,對股東會負責。但在具體操作中,對于公司日常經營,股東通常只是給出一些原則性的指導意見,所以執行董事常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
值得注意的是,遼寧振興銀行三股東沈陽啟源和二股東天新浩合計持股遼寧振興銀行50.5%,恰好超過該行股份總數量的一半。從股權關系上看,前者受周林絕對控制;從管理和經營層面看,沈光朗卻掌控著后者。
記者注意到,就民營銀行股權結構問題,業內此前多有關注和探討。如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董希淼曾在《民營銀行應優化公司治理機制》一文中指出,對銀行而言,過度集中型和過度分散型的股權結構,都有其缺陷。股權適度集中,即股權較為集中但集中程度又不太高,并且又有若干個可以相互制衡的大股東,這種股權結構是最有效率的。民營銀行應朝著“最有效率”的股權結構努力。同時,堅持嚴格的標準,引入更多優質民企和其他社會力量,防止因相對集中的股權結構帶來的“內部人控制”問題。
針對公司股權架構、高管團隊配置等一系列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于6月20日聯系遼寧振興銀行相關工作人員,并發送了相關采訪請求,但對方謝絕了記者的采訪。截至記者發稿時,對方仍未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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