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國 2018-04-20 22:13:13
中國結算和深交所晚間發布了《H股“全流通”試點業務實施細則》(簡稱《細則》),就H股“全流通”試點登記存管、交易結算業務給予明確,這是確保試點工作順利落地的基礎性規則,并于當日起施行。與之配合的證監會今日也宣布,聯想控股成為了首家H股“全流通”試點企業。
 
        
        圖片來源:攝圖網
時隔近13年,H股全流通試點再啟,聯想控制成了這一輪全流通首個吃螃蟹的人。此前證監會曾宣布H股全流通企業不超過3家,券商中國記者了解到,上市不久的眾安在線也在積極準備。市場預期最后一家首批試點大概率是中國電信。
先來看看《細則》中的重點內容:
1、試點初期,先實現投資者減持賣出的功能。H股“全流通”專用賬戶只能賣出,不得買入。
2、在登記存管方面,試點股份完成跨境轉登記后,在境外以中國結算的名義記載于香港結算賬戶系統,在境內通過H股“全流通”專用賬戶實現試點股份的承載和明細維護。
3、在賬戶安排方面,中國結算在香港結算開立證券賬戶,用于記錄名義持有的證券和與境外代理券商進行證券交收。中國結算在境外代理券商開立證券交易賬戶,用于委托境外代理券商交易。試點公司接受投資者委托,按照中國結算相關規定向中國結算申請為投資者設立H股“全流通”專用賬戶,用于初始記錄和維護投資者的證券持有明細數據。
4、交易結算上,投資者通過境內證券公司提交相關股份賣出委托指令,最終在香港聯交所實現對試點股份的減持,獲得的資金劃入其按外匯管理要求開立的專用資金賬戶。
5、深證通在深交所和聯交所的共同交易日,提供H股“全流通”試點股份賣出委托指令傳遞等服務。投資者可在H股“全流通”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提交賣出委托指令。其間,賣出委托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銷。
6、H股“全流通”試點相關業務以港幣為結算幣種。
7、境內證券公司及境外代理券商應做好H股“全流通”試點業務的日常業務管理,制定完善的風控制度和應急處理預案。境內結算參與人和境外代理券商應當開立H股“全流通”結算保證金賬戶,用于存放應繳納的結算保證金。試點期間,境內結算參與人和境外代理券商可使用現有結算保證金賬戶。
8、參與H股“全流通”試點業務的境內結算參與人應以結算備付金賬戶為單位向中國結算繳納50萬港幣初始保證金。保證金按季度調整,繳納上限為100萬港幣。試點期間與B股業務、B轉H業務的結算保證金合并計算。
9、境外代理券商應向中國結算繳納結算保證金及擔保資金。具體繳納標準,由中國結算與境外代理券商協議約定。境外代理券商于交收時點交收資金不足的,中國結算可動用其擔保資金完成交收。資金仍不足的,構成資金交收違約,中國結算有權采取延遲交付及其他風險管理措施保障投資者的權益。
10、境外代理券商應做好H股“全流通”試點股份賣出交易的前端監控。如出現投資者賣空,境外代理券商須按香港市場程序進行補購等業務處理。因境外代理券商前端監控失敗等原因導致的投資者賣空,境外代理券商應承擔因此產生的價差與罰息。
目前在港大量中資公司都擁有兩種股權,一種是可以在港自由流通的H股,另一種是經過批準才能自由流通的內資股,內資股比例常為公司總發行股份五成以上,有的甚至多達九成。所謂H股全流通,即港股中資企業的內資股,可自由轉換成H股,并在香港聯交所上市交易。
去年12月29日證監會對外宣布開展H股“全流通”試點,今日中國結算和深交所的《細則》從實操層面出發就H股“全流通”試點登記存管、交易結算業務給予明確,轉登記至境外市場后,相應持有人通過中國結算在境外市場買賣該公司股份的相關安排,試點初期,先實現投資者減持賣出的功能。下一步中國結算還將發布H股“全流通”試點業務指南。
《規則》包括總則、賬戶安排、跨境轉登記、存管和持有明細維護、交易委托與指令傳遞、清算交收、名義持有人服務、風險管理和附則共9章,共46條。
整個流程如下:試點公司在完成相應信息披露后,將參加H股“全流通”試點股份由中國結算跨境轉登記至香港股份登記機構,成為可在聯交所上市流通的股份。試點公司應獲得持有H股“全流通”試點股份的投資者授權,代理投資者委托中國結算成為相關證券的名義持有人并辦理相關業務。中國結算作為名義持有人將該部分證券存管于香港結算,并向投資者提供名義持有人服務。試點公司需采取有效方式將H股“全流通”試點股份登記存管和交易結算在內的相關事項安排告知投資者。
境內證券公司為投資者提供H股“全流通”試點股份交易委托指令發送、成交回報接收等相關服務,并作為境內結算參與人與中國結算辦理相關清算交收事宜。投資者使用H股“全流通”專用賬戶,通過境內證券公司提交H股“全流通”試點股份的賣出委托指令,相關股份通過中國結算在境外代理券商開立的證券交易賬戶賣出。H股“全流通”專用賬戶只能賣出,不得買入。
登記存管上,試點股份完成跨境轉登記后,在境外以中國結算的名義記載于香港結算賬戶系統,在境內通過H股“全流通”專用賬戶實現試點股份的承載和明細維護;交易結算上,投資者通過境內證券公司提交相關股份賣出委托指令,最終在香港聯交所實現對試點股份的減持,獲得的港幣劃入其按外匯管理要求開立的專用資金賬戶。
《規則》明確,H股“全流通”試點股份在完成跨境轉登記成為境外上市股份后,不得再轉回成為非境外上市股份。試點期間,中國結算不提供質押登記服務。
投資者可在H股“全流通”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提交賣出委托指令。其間,賣出委托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銷。H股“全流通”試點相關業務以港幣為結算幣種,境內結算參與人和境外代理券商應當開立H股“全流通”結算備付金賬戶,用于H股“全流通”試點業務的資金結算。試點期間,境內結算參與人和境外代理券商可使用現有結算備付金賬戶。
在風險管理方面,境內證券公司及境外代理券商應當做好H股“全流通”試點業務的日常業務管理,制定完善的風控制度和應急處理預案。境內結算參與人和境外代理券商應當開立H股“全流通”結算保證金賬戶,用于存放應繳納的結算保證金。試點期間,境內結算參與人和境外代理券商可使用現有結算保證金賬戶。參與H股“全流通”試點業務的境內結算參與人應以結算備付金賬戶為單位向中國結算繳納50萬港幣初始保證金。保證金按季度調整,繳納上限為100萬港幣。試點期間與B股業務、B轉H業務的結算保證金合并計算。境外代理券商應向中國結算繳納結算保證金及擔保資金。具體繳納標準,由中國結算與境外代理券商協議約定。
境外代理券商于交收時點交收資金不足的,中國結算可動用其擔保資金完成交收。資金仍不足的,構成資金交收違約,中國結算有權采取延遲交付及其他風險管理措施保障投資者的權益。《細則》要求境外代理券商應做好H股“全流通”試點股份賣出交易的前端監控。如出現投資者賣空,境外代理券商須按香港市場程序進行補購等業務處理。因境外代理券商前端監控失敗等原因導致的投資者賣空,境外代理券商應承擔因此產生的價差與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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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證券此前在研報中表示,全流通后,H股企業本來的非流通內資法人股和國有股將被批準轉化為H股在港交所上市交易,為之前非流通的巨額內資股提供市場化定價機制,為上市公司打開融資渠道,提升公司治理。全流通對于H股公司來說最直觀的意義毫無疑問是打開了新的融資渠道和資本運作空間,使目前無法“變現”的內資股取得市場化定價。同時全流通將為H股企業的所有制帶來根本性的改觀,“內資外資股東不一致”問題得以解決,中期將提升公司治理和市場競爭力。
短期而言,也無需擔心“供給突然增加”造成市場波動。因為大部分H股框架公司為國企,試點企業不超過3家,試點也將遵循“成熟一家、推出一家”有序方式推進。對上市公司股價的影響,最關鍵還是“全流通”后融資的參與方。
據統計截至2017年底,H股未流通股等價市值達到了2.58萬億港元,是相應公司已流通市值的2.3倍,并占港股市場流通總市值的9.2%左右。換句話說,如果日后H股全流通得以全面鋪開,港股流通總市值近一成的H股未流通股票將有望實現全流通,幾乎相當于H股的再次上市,港股市場的流動性和總市值也將出現一個質的飛躍。
自2005年10月建設銀行以H股全流通的方式在香港上市外,多年來再無H股全流通案例。目前250只H股,有152只未做到全流通,未流通股份市值達2.58萬億元,是已流通股份市值的2.3倍,亦即目前港股市值約8%。當中74只股份有逾70%股份未流通,中鋁國際占最多,有85%股份未流通,而中國電信則有82%,一旦全流通,市值將由現時516億元,躍升至逾3010億元。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H股全流通涉及三類公司:
一是2000年前上市的H股,若要全流通需要香港監管機構制定相應法規并考慮現有H股股東意見;
二是2006年后上市的H股公司,大部分已在公司章程里注明,可在政策放開后申請全流通交易;
三是還沒有上市的公司,需要內地監管部門出臺政策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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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聯想控股就修改了公司章程,新增“內資股可轉換為外資股”,這一行為被市場理解為在為H股全流通作準備。
聯想控股高級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寧旻表示,推進H股全流通改革是證監會推進中國資本市場改革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創新性舉措,如果公司能進行H股全流通,將對市場價值提升、員工激勵計劃實現等有很大幫助。
公開數據顯示,截至4月20日,聯想控股總市值586.7億港元,其中僅97.57億港元為可流通外資股,占比僅為16.6%,非流通內資股占比高達83.4%。
聯想控股年報顯示,該公司前九大股東持有股份類別均為內資股。
值得注意的是,眾安在線也在3月份宣布了修改公司章程,加入“內資股轉換為外資股并在境外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情形,不需要召開股東大會表決”的內容,目標直指成為H股全流通首批試點企業之一。
摩根士丹利、花旗及光大證券紛紛預計,眾安在線成為首批試點之一的幾率較大,最后一個名額大概率是中國電信。證監會曾指出首批試點企業不超過3家。
在首批試點選擇方面,主要從四個方面進行擇優選擇:
第一符合外商投資準入、國有資產管理、國家安全及產業政策等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要求。
第二所屬行業符合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方向,契合服務實體經濟和支持“一帶一路”建設等國家戰略,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優質企業。
第三存量股份的股權結構相對簡單,且存量股份市值不低于10億港元。
第四公司治理規范,企業內部決策程序依法合規,具備可操作性,能夠充分保障股東知情權、參與權和表決權。
來源:券商中國(微信ID:quanshangcn) 記者: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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