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2 16:27:35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并從今年1月1日在全國試行。環保部環境規劃院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研究室主任齊霽說,以前我國企業環境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現有的法律制度體系內缺乏一套制度來解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問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的試行,通過賦予省市兩級政府作為轄區內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權力人的職能和職責,在生態環境損害發生時,代表轄區內的自然資源權利人去進行有關損害賠償的磋商或訴訟,正式彌補了現有法律和制度上的一項空白。(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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