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9-29 20:47:43
2016年年報營收金額多計6.5個億,堅瑞沃能在發布2017年半年報同時發布了對其上年年報的更正公告。中國證監會陜西監管局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每經記者|張靜 實習編輯 任芷霓 實習記者 任鋼 每經編輯|每經實習記者 任鋼 每經記者 張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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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中國證監會陜西監管局發布《關于對陜西堅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堅瑞沃能(300116.SZ)2016年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存在重大差錯,營業收入應為38.20億元,披露為44.67億元,錯報金額達6.47億元。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規定,陜西證監局決定對堅瑞沃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據悉,今年8月26日,堅瑞沃能發布2016年度報告更正公告,宣布2016年營業收入調整為38.2億。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此致電了堅瑞沃能相關工作人員,其表示,上述營收更正與會計政策變更并無關系
9月27日,中國證監會陜西監管局發布的對堅瑞沃能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堅瑞沃能2016年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存在重大差錯,營業收入應為38.20億元,披露為44.67億元,錯報金額達6.47億元。
上述問題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的規定。根據該辦法第五十九條規定,陜西證監局決定對堅瑞沃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堅瑞沃能在今年3月7日公布的公司2016年年報中,顯示該年營業收入為44.67億元,較上年增長668.45%,歸母凈利潤為4.26億元,較上年增加1100.42%。
隨后,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還就盈利情況與現金流不匹配等問題,向堅瑞沃能發去問詢函。
但今年8月26日,在與2017年半年報發布的同一天,堅瑞沃能同時發布了會計政策變更公告與2016年度報告更正公告。更正后,堅瑞沃能2016年營業收入調整為38.2億元,歸母凈利潤變更為4.25億元。
對于此次陜西證監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堅瑞沃能證券投資部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這個就和之前一樣,起源于六月份媒體鋪天蓋地的報道,說我們關聯交易之類的。”
“首先澄清公告都已經澄清完了,其二,年報修正公告包括會計差錯公告、含會計師審核意見的這些東西都已經公告過了,這個監管措施只是出于實質重于形式的這個目的。”該工作人員稱,“就跟之前這些事是一樣的,再沒有新的東西。”
《決定》結尾,陜西證監局表示可提出行政復議或訴訟,不過,上述工作人員稱,因為是公司自查,且已經對會計差錯進行修正,沒有提出復議的必要。
調整公司會計政策的公告發布當天,8月26日,堅瑞沃能亦發布了新的2016年年報。
公告顯示,根據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通知要求,堅瑞沃能將修改財務報表列報,與日常活動有關的政府補助,從利潤表“營業外收入” 項目調整為利潤表“其他收益”項目列報,該變更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無重大影響。
其他由于新準則的實施而進行的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財務報表項目及金額產生影響,也無需進行追溯調整。
但巧合的是,更正后的年報也同時發布,引來諸多質疑。 根據年報變更的公告,堅瑞沃能內部會計制度建設的過程中,對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瑪電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沃特瑪) 與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佳沃)和東莞市沃泰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沃泰通)2016年度業務往來的會計處理作出調整。
沃特瑪在購銷業務中,銷售給江西佳沃和東莞沃泰通的原材料基本無加價,因此兩種業務模式對沃特瑪凈利潤的影響基本無差異。 但在自查過程中,堅瑞沃能認為上述業務往來以委托加工方式進行會計處理更具謹慎性,從遵從實質重于形式的角度考慮,對前期的會計處理進行調整。 由此導致了堅瑞沃能2016年年報營業收入及凈利潤的調整。
“這個是我們經過自查之后,并非監管機構下來查之后發現的,當地證監局也跟我們一起去過深圳沃特瑪,也現場核查過,并沒發現什么問題,只是我們自查出來。”上述工作人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該工作人員稱,“會計政策變更跟我們這次事情不一樣,我們之前屬于消防、安防,是傳統產業,它實行的會計處理和我們轉型新能源的會計處理還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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