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9-08 21:22:04
德奧通航董秘辦相關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未及時披露是由于公司方面未表述清楚,“我們年初的時候有做綜合授信的預案,原本設想綜合授信是包括向銀行、其他企業和個人,(因為)不一定能夠從銀行那里獲得全部(資金)。”
每經記者 吳澤鵬
因借款信息未及時披露,9月7日晚,德奧通航(002260.SZ)發布公告稱,近日收到廣東證監局送達的責令改正決定書。處罰緣起于德奧通航此前向個人借款合計1.17億元,占其2014年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超過33%。
廣東證監局認為,德奧通航上述借款構成上市公司應進行臨時報告的重大事項,但德奧通航并未在簽訂借款合同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對此,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德奧通航采取責令改正的措施,并責令其對上述借款事項進行補充披露。
9月8日,德奧通航董秘辦相關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未及時披露是由于公司方面未表述清楚,“我們年初的時候有做綜合授信的預案,原本設想綜合授信是包括向銀行、其他企業和個人,(因為)不一定能夠從銀行那里獲得全部(資金)。”
兩次向個人借款未及時披露
據廣東證監局披露,德奧通航去年分別與劉偉、張小東簽訂借款合同,借款金額分別為5000萬元和6700萬元,上述借款占德奧通航2014年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分別為14.23%和19.07%,構成上市公司應進行臨時報告的重大事項。
不過,德奧通航并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廣東證監會稱,此舉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對此,廣東證監局責令德奧通航改正,并補充披露上述借款事項,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在9月7日的公告中,德奧通航同時補充了對劉偉、張小東二人借款的合同內容。據德奧通航披露,2015年9月1日,公司與劉偉簽訂《借款合同》,向后者借款5000萬元用于短期補充流動資金,借款期限為一個月(30天),借款年利率為12%/年。如有延期,則借款年利率上浮至13.2%/年。
2016年1月15日,德奧通航與劉偉簽訂了《借款合同補充協議》,約定借款期限延期。截至目前,關于劉偉的借款及利息已歸還完畢。
德奧通航向張小東方面的借款,則是于2015年12月簽訂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為6700萬元,其用途同樣是短期補充流動資金,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為12個月,借款年利率為4.75%/年。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歸還張小東上述借款。
德奧通航稱,上述貸款是用于公司補充資金流動性,有利于公司拓寬融資渠道、緩解資金需求壓力,符合公司經營發展的需要。劉偉及張小東也非公司關聯人。
公司回應:綜合授信未表述清楚
從小家電跨界邁入通用航空領域,名稱也由伊立浦更名為德奧通航,記者了解到,目前德奧通航正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33.5億元,將用于發展通航業務。
不料,公司近日卻因信披問題遭到責令改正。9月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電話聯系了德奧通航董秘辦相關人士,據該人士解釋,去年年初,德奧通航曾做過綜合授信的預案,考慮到無法從銀行處獲得滿額貸款,因此,德奧通航方面在預案中,將向銀行、金融機構及個人貸款計算入內。
“是我們沒有表述清楚,我們寫的是銀行(綜合授信),但我們也知道想從銀行得到滿額授信是有難度的。”該人士稱,企業有自身的資金需求,如果能從銀行處獲得滿額借款,公司也不會考慮向個人借貸。
記者查閱德奧通航歷史公告發現,今年5月16日,德奧通航在發布關于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復公告中對上述事件進行了披露。
在該公告中,德奧通航稱,2015年2月9日,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5年度銀行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擬在2015年度內向相關銀行申請人民幣6億元的綜合授信額度。
記者注意到,在該公告中,德奧通航還首次披露了向張小東及劉偉的借款事宜。
前述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由于德奧通航目前正處于轉型階段,對于新介入行業的研發資金需求較大,且通用航空本身就是一個資本密集型行業,“前期需要大筆資金支撐,借款的錢主要用于滿足通航方面的研發、設備的投入。”
據德奧通航此前公告,通航飛行器及發動機產品的設計要求高、精度高、構型精巧復雜,需要投入大量資金裝備高精度的專用加工設備來滿足設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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