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7 01:00:14
競爭戰略之父邁克爾·波特在其《企業慈善事業的競爭優勢》一文中指出:“企業從事公益事業的目標,從表面上看是為了博得更多的認同和社會影響,而實質上,則更專注于企業競爭力的增強。”
陽光保險認為,企業的使命不僅僅是創造財富,更要積極地創造社會意義和價值,企業的存在價值取決于對社會的貢獻。
作為具有特殊屬性的金融企業,保險業是一種社會保障行業,社會責任應首先體現在保障功能方面,尤其是在大災大難面前。據統計,陽光保險成立以來,在一系列重大事件中發揮了金融保險企業的社會責任,累計承擔社會風險超過118萬億元,累計支付各類賠款超過563億元,創造就業機會超過12萬個,上繳稅收突破179億元,累計為1.6億客戶提供保險保障。
如果說社會責任的履行是陽光保險社會形象的內在表現,那么系列的慈善公益活動則是之外在的社會形象。10年間,陽光保險在各項公益慈善事業中累計投入超過1億元,2008年“5·12”汶川地震,捐款捐物超過300萬元;2010年青海玉樹“4·14”地震,向地震災區捐款1000萬元;2010年海南洪澇災害,捐款200萬元;2012年“7·21”北京暴雨,向重災區捐款200萬元;2013年4月,向四川蘆山“4·20”地震災區捐款500萬元;2014年7月,向海南省超強臺風“威馬遜”受災地區捐款500萬元。
此外,陽光保險先后開展了一系列有影響的公益活動,贊助我國第22次南極科考,與團中央合作“全國青春建功新農村”暨促進農村青年轉移就業創業,陸續在湖南、貴州、四川、山東、福建、西藏、云南、廣西和甘肅等地捐建27所陽光保險博愛學校等。
為促進公益活動機制化、常態化,2009年3月陽光保險率先在行業內成立了全國性青年志愿者組織“陽光保險青年志愿者協會”,注資成立了“北京市陽光保險愛心基金會”。2010年,陽光保險啟動員工父母贍養津貼計劃,將這一關愛舉措擴大到壽險營銷員,目前每月為上萬名員工父母發放父母贍養津貼。
2014年,陽光保險不再滿足以一己之力促成公益活動,而是借助微信等新媒體作為活動參與平臺,傾力打造了一起大學生公益品牌活動--“陽光飛輪”,意在聯手全國各高校學子,重建公眾對公益事業的信心。
憑借著良好的企業信譽和公益文化建設,陽光保險的榮譽室中擺滿了各種獎杯、證書:百佳中華儒商、五十強人民信賴品牌、中國公益50強、中國金融企業慈善榜保險業突出貢獻獎、2009中國節能減排貢獻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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