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4-10-21 11:35:55
互聯網保險,裹挾著模式、技術等創新的巨大能量,對傳統模式產生的沖擊不可小覷,但由于無法可依,互聯網保險的發展始終處于“裸奔”狀態,導致保險公司缺乏明確定位、運行不規范等。
兩類保險機構或受益新規
雖然近年來,互聯網保險令一批中小保險公司名噪一時,但其實際影響力遠遠不如它的“眼球影響力”那么大。
放眼望去,整個互聯網保險業態無不充斥著叫賣“高收益、低保障”產品的短期行為。這種簡單模式極易被拿來效仿復制,而當淘寶等第三方網站平臺的客戶增長越來越有限時,很多保險公司所謂的互聯網保險戰略就很難玩轉下去。
這也是近期網銷保險理財產品被暫時叫停的一大主因。而在守住風險底線、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底線之基礎上,如何在有限的市場容量下,引導保險公司在互聯網保險之路上越走越遠,這是即將發布的《暫行辦法》的精髓所在,也是保險機構與監管方共同面對的課題。
對于未來互聯網保險產品的方向,《暫行辦法》已為其定性。根據征求意見稿,保險公司應選擇適合互聯網特性的保險產品開展經營,并應用互聯網技術、數據分析技術等開發適應互聯網經濟需求的新產品,不得違反社會公德、保險基本原理及相關監管規定。
至于新規下,哪些保險機構能受益,業內人士認為,《暫行辦法》將引導險企開發更多保障性險種,同時部分保險機構可間接實現跨區域經營,為此將有兩類險企或從中受益。一是機構網點布局較少的新公司或中小公司,線下銷售難以與大公司抗衡,唯有通過線上銷售奮力一搏;二是陷入法律障礙的友邦中國區,因其堅守獨資模式而無法獲批開設新的分支機構,制約了其在華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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